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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时,他眼尾悄悄扫了朱标和朱棣一眼,压低嗓子问:“对了,我那老丈人……真就一普通千户?我信他是个守城门的,鬼都不信!”
他心里早翻了八百遍底牌。
他老丈人要是普通人,自己在沿海折腾这么大动静,早该被御史弹劾成筛子了。
可朝廷?屁动静没有。
朱元璋能不知道他在干嘛?不可能。
但他能不知道老丈人是谁?更不可能!
再瞅瞅自己那俩媳妇儿,一个能弹琵琶唱《十面埋伏》,一个能骑马追鹰,连绣鞋都是御用云锦做的——这不是王公贵胄家养出来的闺女,是天仙下凡吧?
还有大舅哥朱标,一开口,六部都得让路;小舅子朱棣,手底下亲兵能围三座城——这哪是寻常勋贵?
高鸿志心里有数:他这老丈人,十有八九是龙椅上那位的嫡系亲信,没准连亲家公本人都能排进《开国功臣录》。
但他没点破。
点破了?那可就真成“女婿上门,丈人翻脸”了。
他现在还嫩,根基太浅。
靠大明的商路活着,靠朝廷的口子通货,靠人家的耳目遮风挡雨。
要真撕破脸,他分分钟变孤魂野鬼,连条船都出不了海。
他不怕外族,就怕自己搞出的火枪、蒸汽机、铸币机一传出去——回头全被别人拿去造船,反过来打大明。
那他算什么?自个儿给敌人递刀子?
他要的是——华夏踩着全天下头顶,而不是被别人踩着脑门。
所以,装傻最聪明。
当个糊里糊涂的女婿,老丈人就当他是棵摇钱树,愿意源源不断地浇粪施肥。
等哪天他翅膀硬了,能自个儿掌舵了,再亮身份,那才叫翻盘。
现在嘛……当个糊涂虫,最香!
眼前这俩,一个是他大舅哥,一个是小舅子,嘴里说着锦衣卫,心里怕是早把他当成了香饽饽。
要真摊牌,那点银子,他们能不伸手要?到时候给不给?给了,自己还剩啥?不给,回头就是杀身之祸。
还不如用“锦衣卫”这三个字糊弄过去。
他笃定,朱标和朱棣不是傻子。
他知道他们的分量,他们也懂他的价值。
眼下这点钱,不过是人家扔出来的鱼饵。
等真把生意做开了,银子翻十倍、百倍,他们才不会为这点小钱斤斤计较。
果然,一听高鸿志提到“锦衣卫”,朱标眼神一亮,嘴角都绷不住了。
朱棣更是长出一口气,像终于甩掉了块烫手山芋。
“唉,身不由己啊!”朱标摇头叹气,“锦衣卫是皇上亲掌,事无巨细都得报。
咱们也是被推着走。”
朱棣立刻接茬:“要不是爹暗中压了几年,早被人翻出天灵盖了。”
“现在开海,反而帮了大忙——这事儿,算歪打正着。”
朱标转头盯着高鸿志,声音放软:“你打算怎么干?需要什么,直接开口。
咱自家人,不玩虚的。”
他心里跟照了镜子似的——高鸿志哪儿是真信什么锦衣卫?八成早就看穿了,只是装睡罢了。
但他能猜到什么?
猜到他老丈人是皇帝?他亲哥是太子?他小舅子是将来要造反的燕王?
做梦去吧!
顶多猜他们是某个侯爷家的亲戚。
可正因如此,高鸿志才装得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