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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草原法则(2/2)

部落里还有少数老弱和幼儿,军司马指挥部卒进行筛查,依旧是按照草原上的惯例。高过车轮的,即刻杀掉,以免还有复仇的人。女子和身高不足车轮高的幼儿,则可以活命。

一个部落就这样消失了。

在草原历史上的无数岁月,无数个部落就是这样消失的,在历史长河上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只不过,这一次来清除这些草原部落的,是秦人。

入乡随俗的秦人,依足了草原上的传统,以秦人的严谨和效率执行草原上弱肉强食的法则。比草原人更彻底。

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个草原上无数民族兴起又消失,但无论怎样残酷隔不了多久,这草原上又会有新的民族兴起。

就好像山顶上小湖泊里的鱼一样,旱季干涸的时候,小湖泊会变成龟裂的干地,鱼儿都变成鱼干,最后消失无踪。但是几场大雨以后,湖泊水满,就又有无数鱼虾游来游去,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些鱼如同蒲公英一样,能随着风飘荡在空气中,落到有雨水的地方就变成了小鱼。

进入草原的部队,已经发现:如果你真的想发起一场以毁灭为目的的战争,并不困难。草原支撑不起复杂的社会、养不起城市和真正的百万雄师。有这样看法的人并不只是曹参一个人,蒙恬在草原西侧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草原上的王者,可以整合上万军队,可以以这样万人规模的军队一个一个部落去征服,然后裹挟这些部落形成更大的部落联盟,共同行动、宣布对整个草原的占领。

但实际上,王手中直接指挥的军队规模始终有限。一旦上万人聚集起来,这块草原就会被上万人的吃穿用度给拖垮。

三十万控弦之士的单于军队,实际上是以一个个小部落的骑射手形态分散在整个万里草原之上的。每个部落都不大,可能只有几百人,大的部落也不过是千把人。如果一支强一点的军队能够突袭这个大型部落,给予雷霆一击,并且不放走一个活口。那么真的只需要很少人的一支快速反应部队,就能席卷整个草原。

骑马,秦人不行。杀人,秦人也未见得残暴。但是配合起来完成一项军事行动,秦人就能干的有板有眼。

把消灭匈奴、消灭冒顿单于这样看起来宏伟的目标,转换成:每3000人的一个分队,在两个月内消灭掉30个1000人的蒙古部落——大秦的将领就能对这种作战目标理解的非常深入,执行的非常完美。

这个时代,在这个地球上,只有大秦的士兵才是职业士兵。所有其它军队。无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都只是草台班子、业余人士。

匈奴的控弦之士,在蒙恬的标准看起来,也不过是会使用弓箭的牧羊人罢了。

如果用这样的思想来理解乃至解析整个草原,既往对草原上匈奴人的认识就完全被颠覆。

秦军进入草原,就如同猛虎进入了羊群一样。

消灭几百个不足千人的部落,和在中原地区消灭几百个村落能有什么区别?正规军欺负老百姓,赢了还能算是光彩吗?

这就是蒙恬和曹参在不同位置上得出来的共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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