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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5章 不求同年同月同时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2/2)

“在完成对姚馨怡的讯问后,我们应该及时公布案情,消除社会舆论的质疑!”

对此,卢铮提出了一条合理且正确的建议。

秦永清点了点头,现在也只能这么办了。

而此时此刻,网络上已经吵翻了天。

很多人大声呼吁‘救救这个可怜的女孩吧!一次割腕,一次服安眠药,再加上这次跳楼,可见她的内心是多么的绝望啊!’

‘录音不会说谎,那个姓程的就是QJ,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有什么不能确定的,有什么可犹豫的?’

‘就没人管管锦山市的司法机关吗?要把案子拖到什么时候,难道一定要把受害者拖死才满意吗?’

‘这个社会没救了,看看国外,从来就没有什么官官相护,从来就不讲特权,人家只讲民主平等和自由,怪不得都往国外跑,怪不得有三点二万亿华裔科学家为漂亮国效力……’

在这里面带头的,也是骂得最卖力的,就是那个著名的老公知,某大法学教授马期仁。在恒阳发生的‘我爸是秦邦案’中,他就拿‘特权’做文章,影射当地司法机关官官相护不作为,结果惨遭打脸。

而这一次,他又发现了一个新的机会,尤其还能趁机给恒阳的那位泼脏水,简直是一举两得。

于是他上蹿下跳,不但自己变着花样骂,还拉动那些和他臭味相投的公知们,包括长年在国外的单青和胡笑天等人一起骂。

而就在他卖力引导舆论,一通阴阳怪气煽风点火含沙射影的常规操作,成功激起一片义愤之声的时候,让他感到意外和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锦山市公安机关非但没有‘顺从民意’,加快开展对程宇鹏案的二次移交工作,反而,做出了一个逆天的操作——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通报中明确表示,有关键证人提供了关键证据,证明姚馨怡设局诬陷程宇鹏QJ,姚馨怡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姚馨怡因涉嫌诬陷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情通报写得很清楚,然而面对这样一个忽如其来的惊天大反转,以马期仁为首的阵营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他们义愤填膺地高呼着、质问着——‘哪个女孩会用自己的清白去诬陷别人?’‘一个能用生命捍卫自己清白的女孩,又怎么可能是罪犯?’‘什么关键证人、关键证据,你们倒是说清楚,拿给大家看啊!’

‘这是连脸都不要了,堂而皇之地用蹩脚的理由,去给特权翻案,而不惜将一个可怜无辜受到伤害的弱女子置于死地!’

事实证明,在处置舆情方面,多少年来,一直都是相关地方部门的短板。

要么不及时澄清,要么澄清了却不说明细节,这里面固然有‘规定’和‘程序’方面的要求,不方便将证据公布于众,但是……这无疑会给那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继续带节奏的空间。

如果换作梁惟石,那必然‘事急可以从权’,嘁哩喀喳,噼里啪啦,一定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用详尽的通告堵住这些家伙的嘴,同时也能避免不明真相的人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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