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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必须守信用。”王龙缓缓说道,目光依旧没有从陈浩南身上移开,“讲得出,就要做得到。应承过嘅事,无论如何都要完成。同样,讲过嘅话,尤其是……有分量嘅话,也要为自己负责。”
他顿了顿,仿佛在回忆什么,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近乎残酷的弧度:
“我记得,乌蝇同我讲过,佢以前跟陈浩南嘅时候,偶然听到过陈浩南同山鸡倾偈。嗰阵,我刚刚过档洪兴,在铜锣湾立足未稳。陈浩南同山鸡话,要‘打断我条腿,留我在铜锣湾做乞衣’,等全世界睇我笑话。山鸡条仆街,更加夸张,话要打断我‘第三条粗壮雄伟嘅大腿’。”
“粗壮雄伟?”李杰嘴角几不可查地抽动了一下,似乎想吐槽,但忍住了。
“嗯,系咁讲。”王龙点了点头,语气依旧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往事,“虽然,讲呢番话嘅时候,我同佢哋根本唔认识,甚至冇任何交集。但系,话,毕竟系讲出了口。尤其系江湖人,一口唾沫一个钉。”
他转过头,看向李杰,眼神在昏暗的光线下,深邃得如同寒潭:
“而家,山鸡死了,唔知死喺边个角落。但系,陈浩南还在。佢讲过,要留我在铜锣湾做乞衣。咁,我就俾佢一个机会,睇下做乞衣,系乜感觉。顺便,也等佢,替佢个好兄弟山鸡,赎一赎口孽。”
“毕竟,做人要守信。佢讲咗要我做乞衣,虽然冇做到,但个‘念想’留下了。我王龙,好公道。佢冇做到嘅事,我帮佢做。佢想让我体验嘅生活,我让佢自己,先体验一下。好公平,系唔系?”
李杰沉默了两秒,点了点头:“系,龙哥。很公道。”
这哪里是公道?这分明是杀人诛心!是比直接杀掉陈浩南,更加残忍百倍的羞辱和折磨!
让一个曾经心高气傲、叱咤风云的江湖大佬,以最不堪、最没有尊严的方式,在自己曾经称王称霸的地盘上,像个真正的垃圾一样,被所有人围观、鄙夷、施舍!
这不仅仅是身体的摧残,更是对灵魂最彻底的践踏和毁灭!但李杰不会质疑王龙的决定。
王龙是他的老板,是他的恩人,更是他认定的、值得追随的强者。王龙做事,自然有他的道理和分寸。
“过几日,《江湖大风暴》周刊嘅下一期封面,就用佢呢个造型。”王龙收回目光,重新看向窗外,语气带着一丝玩味,“标题我都谂好了,就叫……‘昔日猛虎落平阳,铜锣湾前做乞儿’。等全香港嘅人都睇下,唔守信用、乱讲大话,会有乜下场。也算系,为净化江湖风气,做点贡献。”
《江湖大风暴》是香港销量最大的八卦杂志之一,专门报道江湖恩怨、豪门秘辛、明星丑闻,以标题惊悚、内容劲爆着称。
如果下一期封面真的是痴呆流落的陈浩南,配上那样的标题……那陈浩南,就真的彻底“社会性死亡”了,连最后一点作为“陈浩南”的痕迹,都会被彻底钉在耻辱柱上,成为全港茶余饭后的笑柄和反面教材。
狠,太狠了。
“走吧。”王龙似乎看够了,吩咐道。
“是。”李杰发动车子,黑色皇冠缓缓驶离阴影,汇入酒吧街嘈杂的车流,很快消失不见。
他们刚离开不到一分钟。几个染着黄毛、红毛、绿毛,穿着紧身背心、破洞牛仔裤,一看就是街头小混混的年轻人,勾肩搭背,醉醺醺地从“热浪”迪斯科里晃了出来。
几人显然喝了不少,脸色通红,满身酒气,大声说笑着,互相吹嘘着刚才在舞池里摸了哪个妞的屁股。
“丢!乜嘢味?咁臭!”一个染着黄毛、身材胖乎乎、脸上带着稚气未脱的凶狠的小混混(阿康)忽然捂住鼻子,指着对面人行道角落,“喂!你哋睇!嗰度系咪有个乞衣?仲竖住支旗?写乜鬼……”
几个小混混好奇地凑了过去。当他们看清白布上“铜锣湾陈浩南”那几个字,又看清趴在推车上那人的侧脸轮廓时,都愣住了。
“铜锣湾……陈浩南?”另一个小混混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唔系挂?陈浩南?洪兴以前嗰个?”
阿康胆子大些,又往前凑了凑,借着舞厅旋转彩灯掠过的一瞬间光亮,仔细看了看那张藏在乱发胡须后的脏脸。
虽然脏污不堪,憔悴呆滞,但那眉眼轮廓……“我丢!真系陈浩南!”阿康惊呼出声,像发现了新大陆,回头对同伴喊道,“你哋快睇!真系佢!我以前跟大佬去睇过马,见过佢几次!虽然而家成个傻佬咁,但个样冇错!就系陈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