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就是会疏远,就是会无话可说,就是会在最该交谈的时候选择沉默。
高考她其实可以上中山大学。
但最后选了江城财大,选择和闺蜜走到一起。
离家足够远,又还没远到需要坐飞机的程度。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完美但冰冷的家了。
大学报到那天,谷琼华因为一个并购案没来送她。
只有爸爸开车送她去机场,一路无话。
安检前,爸爸突然说了句对不起。
她摇摇头,转身进了安检口。
在飞机上,她戴上降噪耳机,耳边是那首《单车》。
前奏是简单的钢琴,叮叮咚咚,像雨滴落在铁皮屋顶上。
然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嗓音并不清亮,沙哑中带著温柔。
「不要不要假设我知道一切一切也都是为我而做为何这么伟大如此感觉不到...
」
升空的轰鸣中,只剩下歌词一句句钻进耳朵里。
不说一句的爱有多好,只有一次记得实在接触到。
她突然回忆起小学三年级,爸爸来接她放学。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家里的车子被谷琼华开了出去,爸爸只能骑著自行车,横梁成了座位,再雨衣裹住自己。
路上很滑,爸爸骑得慢悠悠,胸膛却好暖好暖。
后来那辆自行车丢了,也没见他再买。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谁要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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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高潮,黎芝听著听著,终于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哭了出来。
她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陈奕迅了。
不是旋律,不是技巧,是歌词里那些没说出口的爱。
那些笨拙的付出,那些老中家庭里特有的,用沉默包裹的深情。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有名的高岭之花。
漂亮,家境好,气质清冷。
追她的男生很多,可她统统礼貌拒绝,保持距离。
不是清高,是害怕。
她见过父母那样体面而疏离的关系,见过所谓势均力敌的爱情,最后如何变成一场冷静的利益分割。
她不知道什么是健康的亲密关系,不知道如何在爱里既保持自我,又不伤害对方。
直到在洪山区法院,遇见周明远。
和他从陌生到熟悉,再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分享同一部耳机。
周明远放给自己的第一首歌,是Eason的《不来也不去》。
前奏响起的瞬间,短发少女就不由自主摘掉了耳机。
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首之一,冷门到连资深歌迷都不一定知道。
歌词更像是一句佛偈。
讲放下,讲缘分,讲「回望最初/当丧失是得著可不可」。
「你也听这首?」
她忍不住开口问道。
「陈奕迅的歌,要听就听冷门的。热门歌谁都会唱,冷门歌才见真章。」
男孩子笑容灿烂,眉眼间的神情藏在光里。
那一天,她感觉心里的某道闸门被打开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听懂同一首歌。
不是听过,是听懂。
后来他们常常一起听歌。
她也开始在他面前,展露那个不完美的自己。
直到顾采薇开始弯道超车,以一百五十迈的速度,以难以置信的进展迅速抛开了她的想像力。
得知闺蜜和周明远接吻的当晚,她窝在窗沿一角,突然想起了《红玫瑰》里的那句。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原来闺蜜才是一直被偏爱的那个。
被父母用物质偏爱,被周围人用期待偏爱,被命运用天赋和外貌偏爱。
所以闺蜜从来不需要去争取什么,一切都会送到她面前。
周明远也是如此。
这个黎芝第一次想要主动争取的人,好像并不属于自己。
失眠的深夜,她戴著耳机反复循环《明年今日》。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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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花光所有运气遇到一个人,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所以当周明远给她陈奕迅演唱会门票时,她的心情复杂到难以形容。
一方面,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刻,和能听懂陈奕迅的人,一起听陈奕迅。
另一方面,她又忍不住会胡思乱想。
哪怕结果她接受了,自己也要穿著最好看的衣服,化最精致的妆,一个人坐在内场最好的位置,在陈奕迅的歌声里,和过去的自己和解,和没有结果的喜欢告别。
可是,该怎么和喜欢的人告别呢?
黎芝站在人潮里,用力挥舞手臂,蓝色萤光棒反复游在空中,带著女孩的浑身力气。
下一秒,她左边的肩膀被人拍了拍。
旁边一直空空如也的座位上,突然多了个人。
」Hi~」
熟悉的脸,熟悉的笑,陌生的场景。
短发少女呆呆站在原地,耳边是对方刻意放大的声音。
「真巧,你也一个人来看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