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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不是法律专家,也不知道这条刑法修改背后的用意。
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在电影的设定中,程勇在前期确实是用印度药赚取了差价,成为牟利手段。
可是当时的刑法,对于这种行为并不能够得上生产、销售假药罪。
毕竟他根本达不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这个条文中明确规定的条件。
而到了后期,刑法做了修改,但是程勇已经不从销售印度药中赚钱了,甚至还搭钱,这要入刑又有些勉强。
《我不是药神》对这一点的处理令人无力吐槽,不仅法院判处销售假药罪成立,而且律师对此完全不做辩护,起手就是“我的当事人的确触犯了刑法”,这显然是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作风。
这一点,林枫在前世与一位律师朋友喝酒闲聊时,律师朋友就在酒桌上一直吐槽《我不是药神》的编剧和法律顾问。
林枫如今已不是愤青,不可能为了批评而批评。
他需要做的,只是如实观照,是好的就是好的,做得不好就反映做得不好。
果然如林枫记忆中一样,很快就传来了路勇获释的消息。
距离路勇再次被捕不到一个月,检察院就撤回了对他的起诉,2015年1月29日,路勇获释。
同年2月26日,检察院正式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路勇案宣告结束。
而陈芷希也顺利拿到了路勇的改编授权。
不过,路勇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剧本需要经过他的同意;二是这部电影的导演,必须是林枫亲自执导。
对于路勇的要求,陈芷希汇报给林枫后,林枫当场在电话中同意,让陈芷希马上与路勇签订授权协议。
天恩大厦,林枫办公室。
“你们两口子是属狗的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林枫一边看协议,对着坐在长条沙发上的宁昊和邢艾娜这两口子说道,眼光还瞟向了旁边的陈芷希。
之前陈芷希去签协议的时候,林枫就交代她,这件事先不要跟别人说。
可这转头就被宁昊两口子知道,还找上了门。
说实话,这一刻的林枫心中是对陈芷希有些不满的,看似在说宁昊他们,实则是说给陈芷希听的。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大家都看懂了林枫的意思。
陈芷希不方便为自己辩解,但邢艾娜看不得闺蜜受委屈,直接道:“呵呵,林导,你就别看希希了,那天你打电话时,我俩在做SPA。”
“就是,”宁昊也为媳妇撑腰,“你这么大导演都注意的新闻,我们自然也要看看情况。娜娜跟我说后,我们也看了那期《面对面》,一猜就知道你看上这个故事了。”
好吧,林枫也说不了什么。
谁让他那晚给陈芷希电话时没有交代,到了准备签协议才让陈芷希保密。
“哎,我说林大导,你把这个项目交给我们两口子怎么样,我最近找题材头都大了,我看这个就很不错。”
宁昊直接说出了这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