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他觉得课程表的这款AR游戏绝对不是为了推广游戏产品本身,而是向全球展示AR游戏应该怎么去玩。
之前的体验,他确实跟马修的想法一致。
觉得这无非就是一款比较取巧的趣味补充。
但现在站在整个公司层面思考,这款游戏难道就只有MOBA玩法?
不不不!!!
今天课程表展示出来的多个AR技术,都可以应用在游戏领域。
利用AR技术来捕捉英雄,然后将对战这类核心玩法继续放在硬件上面,这种分区玩法难道不就是现在AR游戏的最优解嘛?
而且刚才马修都说了,这类游戏会很赚钱,这说明课程表的这款游戏是可以实现商业化的。
怎么实现商业化?
将需要捕捉的人物全部放在线下,比如商圈、门店、景区等等。
这不仅仅是趣味的补充,对于渠道和品牌方来说,这就是现成的流量入口。
与大卫?莱特本看法类似的是谷歌的NianticLabs。
作为谷歌旗下NianticLabs的创始人,同时也是《Ingress》之父的约翰?汉克,在看到课程表的这款展会AR游戏后,脑海里关于AR游戏的规则已经完全补齐了。
在去年愚人节那天,谷歌地图就跟宝可梦公司推出《PokéonChallenge》,用户可以在手机地图上寻找散落于世界各地的宝可梦,点击屏幕完成收集。
当时举办这场活动的原因就是约翰想确认AR游戏的可行性。
结果证明了玩家是愿意花费时间在收集任务上。
随着去年活动的反馈,NianticLabs已经跟任天堂达成了关于宝可梦的游戏策划,预计最快明年就可以推出全球首款AR游戏。
可前段时间随着互联网女皇的推测,课程表是否已经开始了AR游戏的制作?
他不太能确定。
但不管能不能确定,拉里要来看展,他便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传统的3A游戏厂商或许会特别关注技术这款,但他不会。
他只会从商业性上观察这款AR游戏是否具备流行性。
根据去年《PokéonChallenge》的反馈,课程表这种玩家亲自到场捕捉的玩法会比在地图上寻找更具趣味性以及流行性。
因为大部分游戏玩家的性格分析是获得心理满足感、收集占有欲与社交炫耀欲。
而课程表的这款AR捕捉游戏,完美的符合他们的心理需求,这就会导致大量玩家愿意花时间花金钱在这上面。
“是不是我们的项目跟他们的逻辑类似?”
拉里?佩奇问道。
“逻辑不同,我们的AR体验以及空间定位不如他们,我们主打的是IP,他们的AR玩法会偏重一些”
约翰回道。
“需要他们的底层技术支持嘛?”
“等回去再看,如果有其他游戏厂商跟他们合作,那我们就要一份游戏领域的授权,如果没有的话,那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懂了”
拉里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游戏研发不是谷歌的重点,但确是NianticLabs的重点。
如果没有其他游戏厂商找课程表要这份游戏领域的AR授权,那谷歌的AR技术逻辑完全可以撑得起NianticLabs发展。
因为课程表的AR游戏产品肯定无法打入欧美市场,原因就是地理位置数据。
但如果有游戏厂商获得了技术授权,那谷歌就不能无视了。
因为技术授权,直接将地理位置的风险转移到了其他游戏公司,只要这家公司是欧美企业,大概率是不会受到限制的。
这样一来,NianticLabs正在研发的《宝可梦》项目可能还没发布就直接成了体验落后的产品了。
所以只要有其他游戏厂商拿到了授权,那谷歌也得拿。
赚钱嘛,不寒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