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那股紧绷到几乎要断裂的气氛,在洛云那番掷地有声的规矩之言后,稍稍沉了一瞬。
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一直沉默站在最外侧的司正。
他自始至终没怎么开口,只是安静地看着昏迷的女儿,看着局促不安的毛利兰,看着情绪起伏的妻子与儿子。可他越是沉默,身上那股久居上位、沉稳如山的压迫感,就越是清晰。
此刻,他终于缓缓上前一步,目光平静地落在毛利兰身上,没有严厉,没有质问,只有一种历经世事、看透人情冷暖的沉缓。
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
“别人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子,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毛利兰微微一怔,下意识挺直了背脊,认真听着。
“不要带别人去冒险。你自己真有任务、有自己的事情,那就自己去做,别把旁人扯进来。我大儿子,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司正的目光微微飘远,像是想起了从前教养孩子的岁月,语气淡却坚定。
“他读书是读书,就算心里有喜欢的人,也是读完大学、工作稳定了再说。现在他当了警察,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要尊重别人的父母。从小到大,什么青梅竹马,他也不是没有。可青梅竹马代表什么?”
他轻轻嗤了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对世俗情爱的淡漠。
“就是玩伴而已。什么白月光,什么朱砂痣,在我这里,什么都不是。”
毛利兰心头轻轻一震。
“我儿子以前出任务,曾经让别人替他扮演自己,替他去拜年。
我知道之后,狠狠骂了他一顿。”
司正的眼神骤然锐利了几分:
“我问他——你自己不去拜年,让别人替你,你干什么去了?
去跟你所谓的女朋友谈恋爱?这是作孽。”
“后来怎么样?后来他跟那个女孩子,根本就没走在一起。从头到尾,就不合适。”
他顿了顿,语气更沉:“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到最后才知道,那根本不是爱情,是兄妹一样的习惯。差一点就订婚,真订了婚,吵架、决裂、撕破脸,什么都会来。”
毛利兰听得心头微紧,手指悄悄攥紧。
“爱一个人,首先要把对方放在心上,把自己的事情往后放。除非你是警察,身不由己。”
司正忽然抬眼,目光直直看向毛利兰,那一眼,像是看穿了她所在的世界。
“如果是在我们中国这边,没有侦探这一说。我也会直接告诉孩子
——要当侦探没用,要么就正经去当警察。案子是警察的事,不是侦探的事。”
若是毛利小五郎在这里,
若是工藤夫妇在这里,
若是那些一直以侦探自居的人听见,
恐怕脸色都不会好看。
侦探,在这位来自东方、家教极严的长辈眼里,竟不是什么光彩体面的职业。
“他小时候喜欢看侦探书,我就跟他说:你喜欢吃蛋,难道还要去当一只鸡?”
司正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辩驳的现实。
“我们家不是没有钱。
爷爷是集团掌权人,外公外婆是医学界的教授,什么条件没有?可我从小就教他们——小时候的承诺,完全不算话。”
“小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是算话的。那些承诺,只当是儿时玩笑。
过家家、说要结婚、要一辈子在一起,谁小时候没说过?还装模作样做饭、炒饭,那叫过家家!”
他语气加重,一字一顿:
“如果把小时候那点好感,当成长大以后的婚姻,那就完蛋了。”
“这个女孩子,一辈子就毁了,就困在一个男孩子手上了。”
“一个人真正爱别人,是让她的世界很大,有自己的选择,而不是把她的世界缩得很小,只能选择你。”
司正的目光重新落回毛利兰身上,平静,却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
“所以我告诉你,小兰。
喜欢,不是爱。”
“喜欢,是自私的,只想着自己舒服,只以自己的感受为出发点。
说到底,他最爱的只有自己,根本不爱任何人。
这,就叫喜欢一个人。”
毛利兰站在原地,心脏轻轻一颤。
她从未听过有人把喜欢和爱,分得这么清醒、这么残酷,却又这么真实。
“我大儿子以前不懂,我打过他一顿。我告诉他:
你要去闯、去拼、去冒险,你可以自己来,但不要把女孩子带上,不要把别人家的孩子卷进来。”
“从那以后,他不敢了,不敢带妹妹,不敢带别人的孩子。”
“没有经济基础,就不要轻易下承诺。父母赚的钱,不是给他娶媳妇、挥霍的。要么自己赚钱,自己去爱人,自己给对方未来。年纪轻轻,钱都没赚够,就说要娶谁、要照顾谁,那都是屁话。”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对旧式观念的不屑。
“而且,让一个女孩子去当什么家庭主妇,那才是完犊子。别跟我说什么我养你,骗鬼的。人家不需要你养。”
“真的爱,是和女孩子一起优秀,一起往前走。别说什么纯爱不纯爱,如果真的纯爱,就不会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不会明明约好了,却一次次失约,让对方一直等。”
“那不是爱,那是消耗。”
司正的声音缓缓落下,每一句,都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教育。
“所以我从小就教我的孩子:你就算家里再有钱,那也是家里的,不是你的。要么自己干活,自己赚钱,再去谈爱人,谈未来。”
“不管你将来喜欢的是男是女,那是你自己的人生,我不拦着。”
说到这里,他看向毛利兰,眼神终于柔和了几分。
“小兰,我今天把话说清楚——我不会反对你跟我女儿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