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
他这辈子,在蓝田镇,何曾受过这种命令式的口气?
眼前这个年轻人,不过二十岁,衣衫陈旧,身形单薄。
可他站在那里,就仿佛一座不可撼动的大山。
“你……”
王富贵刚想发作,内屋里,王宝的惨叫声又拔高了一个调。
“啊!爹!救我!我不想当瘸子!我不想当废人啊!”
这声音,像是一把淬了毒的锥子,狠狠扎进了王富贵的心窝。
他所有的怒火,所有的尊严,在儿子可能残废的未来面前,瞬间崩塌。
他转过头,对着那几个跪在地上的郎中,面容扭曲地咆哮。
“滚!”
“全都给我滚出去!”
“一群废物!饭桶!”
那几个郎中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房间,仿佛身后有恶鬼在追。
顷刻间,原本拥挤的房间里,只剩下了秦少琅、福安、王富贵,以及床上半死不活的王宝。
秦少琅对王富贵的咆哮充耳不闻。
他走到床边,再次俯身。
这一次,他没有用手,而是直接撕开了王宝胳膊上胡乱包扎的布条。
“嘶——”
暴露在空气中的胳膊,青紫肿胀,形状诡异,上面还沾着干涸的血迹。
王宝吓得浑身一抖,连惨叫都忘了。
秦少琅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
他看了一眼,便对身后的福安吩咐道。
“福安,去打一盆烈酒,要最烈的那种。再拿一卷最干净的白布,一把锋利的小刀,还有烛火。”
他的声音平静,条理清晰,仿佛不是在面对一个重伤的病人,而是在处理一件寻常的物事。
福安立刻应声:“是,少爷!”
他转身就往外走。
王管家连忙跟上,点头哈腰地带路。
王富贵站在原地,看着秦少琅的侧脸,嘴唇哆嗦着,想问什么,却又不敢开口。
这个年轻人,太冷静了。
冷静得让他感到恐惧。
秦少琅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头也不回地开口。
“骨头断成了七八截,其中三块最大的碎片,已经刺进了肉里,压住了主动脉和几条主神经。”
他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
“如果只是简单的正骨,骨头接上了,血脉不通,神经坏死,这条胳膊一样会因为缺血而坏死、腐烂,最后还是要砍掉。”
“咕咚。”
王富贵狠狠咽了口唾沫,后背的冷汗已经浸透了衣衫。
这些细节,他闻所未闻。
那个秦少琅,只看了一眼,就说得如此精准。
这哪里是郎中?
这分明是神仙!不,是阎王!
“那……那要怎么办?”王富贵的声音干涩沙哑,带着一丝哀求。
“怎么办?”
秦少琅终于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当然是把骨头取出来,重新拼好,再把血管和神经挪回原位。”
他说得轻描淡写。
王富贵却听得头皮发麻。
把骨头取出来?
重新拼?
还要动血管和神经?
这是人能做到的事吗?这跟开膛破肚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时,福安和王管家已经端着东西回来了。
一盆散发着浓烈酒精味的酒,一卷雪白的布,一把在烛火下闪着寒光的小刀。
看到那把刀,床上的王宝终于从恐惧中惊醒,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