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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点了一根烟,烟是新的,刚从街边的杂货店买的。他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在潮湿的空气中慢慢散开,散了就没了。
他在巷口站了很久,久到那根烟抽完了,久到二楼那扇窗户的灯灭了。他把烟头掐灭塞进口袋里,转过身走了,走出巷口,走上大街。街上的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照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亮亮的,像刚下过雨的样子。
此后的每一天,陈默都会去那家旅店看看。不是进去,是在门口站一会儿。有时候老板娘会跟他聊几句,说那对母女挺好的,孩子很乖,女人不太爱说话。他点了点头,多给了些钱,让她照顾得好一点。
他不敢见她们。见了面说什么?说“我是你丈夫的同事”?他是什么同事?特高课的经济顾问,还是汪伪军委会的翻译?哪一个身份都见不得光。说“我是你丈夫的朋友”?方明远的朋友都是些什么人,汪伪的军官、特高课的特务、76号的打手。那些人里,没有一个会在大雨天站在巷口远远地看着她们。如果他说自己是方明远的朋友,她不会信。
所以他不见。他只是每个月去旅店交一次房钱,多给一些,让老板娘给她们添几件衣服、买些好吃的。老板娘有时候会问他:“先生,您到底是谁?”他总是回答:“受人之托。”老板娘不再问了,接过钱,点了点头。
方明远的女儿叫方小棠。陈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谁取的,也许是方明远,也许是他妻子。他只知道这个孩子七岁了,扎着两根小辫子,喜欢坐在旅店门口的石阶上看街上的行人。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安静,不吵不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看着。
有一次陈默从旅店门口经过的时候,她正好坐在石阶上。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低下头看了她一眼。两个人对视了不到一秒,她低下头继续看街上的行人,他继续往前走。
他不知道她有没有认出他。也许没有,也许有,也许她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在哪里见过,又想不起来了。七岁的孩子,记性应该很好,但忘性也大。今天记住了,明天就忘了。
他走远了,没有回头。
方明远不会知道这些事。他死在1944年的春天,死在从牢房转移的路上,死在“车祸”这个永远不会被查清的借口里。他不知道他的妻子和女儿被赶出了家门,不知道她们住过亲戚家的走廊、睡过桥洞、啃过凉馒头,不知道她们现在住在一家小旅店里,有床睡,有热饭吃,有被子盖。
他不知道这些。但他知道陈默会替他照顾她们。他在狱中传出的那张纸条上写的是“单飞”。他没有写“照顾好我的家人”,因为他知道不需要写。陈默会做的。
深秋了。秦淮河边的梧桐树叶子落了一地,风一吹哗哗地响。陈默站在河边,看着那些叶子在风中旋转着。不知道要飞到哪里去。有几片落在了河面上,顺着水流慢慢漂走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点上。天快黑了,河面上的灯影开始亮起来,红的绿的黄的,混在一起,晃来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