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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董银燕去一家饭店应聘,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工作,维持自己的生活。可应聘并不顺利,她没有被饭店录取,心情非常不好,于是,就独自一人,往自己租住的地方走去。
可就在返回的路上,意外发生了,董银燕不小心,把脚给崴了,钻心的疼痛,让她根本无法走路。更倒霉的是,天公不作美,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雨水打在她的身上,又冷又湿,脚又疼,她当时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董银燕摸了摸身上的口袋,发现自己身上,只有100块钱,根本不够去医院看病,也不够打车回家。她看着眼前的大雨,又看了看自己崴伤的脚,心里非常着急,也非常无助。
就在这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一家饭店,于是,她就一咬牙,心想,豁出去了,先住进这家饭店,好好休息一下,缓解一下脚的疼痛,至于钱的事情,以后再想办法。于是,她就一瘸一拐地,走进了那家饭店,开了一个房间。
进了房间之后,董银燕就躺在床上,痛痛快快地睡了一觉,这一觉,她睡得很沉,也睡得很踏实,所有的烦恼和痛苦,都暂时抛到了脑后。第二天一早,董银燕醒来,脚的疼痛,缓解了不少,她收拾好东西,就去前台结账。
就在她经过前台旁边的休息区时,无意间瞥见一个男士将手包放在沙发上,转身去前台咨询退房事宜,全程不过十几秒的时间,眼神从未离开手包,却没料到,这一幕被正处于困境、满心焦灼的董银燕看在了眼里。
那一刻,董银燕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所有的无助和委屈,都被一个疯狂的念头取代——偷了这个手包,就能有钱看病、有钱打车,就能摆脱当下的困境。她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便装作整理头发,悄悄走到沙发边,以极快的速度,将手包塞进了自己的外套口袋,然后低着头,一瘸一拐地快步走出了饭店。
走出饭店后,董银燕不敢停留,一路小跑,躲进了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直到确认没人追赶,她才颤抖着双手,打开了那个手包。包里的东西,让她瞬间惊呆了:里面有5000多元现金、几张银行卡,还有一块价值不菲的名牌手表。这5000多块钱,在当时,相当于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足够她看病、租房,甚至能支撑她一段时间的生活。
董银燕拿着手包,心里既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她第一次偷这么多钱,害怕被人发现,害怕被警察抓住;兴奋的是,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么多钱,轻松摆脱了困境,这种不劳而获的快感,让她瞬间忘记了所有的不安。她没有去医院看脚,而是先找了一家小旅馆,安顿下来,然后拿着偷来的现金,买了新衣服、新鞋子,还请自己吃了一顿大餐。
那几天,董银燕过得格外潇洒,她穿着漂亮的衣服,出入各种高档场所,花钱大手大脚,完全忘记了自己偷东西的事情,也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困境。可很快,偷来的钱就花得所剩无几,那种挥金如土的日子,让她彻底上瘾,她再也不想过那种颠沛流离、捉襟见肘的生活,也不想靠找工作谋生,于是,她又动了盗窃的念头。
这一次,她不再是临时起意,而是开始精心策划。她知道,普通人家没什么钱,想要偷到更多的钱,就必须瞄准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而高档宾馆、豪华公寓,正是这些人的聚集地。于是,她开始频繁出入北京的各大高档宾馆、公寓,假装成客人或者工作人员,观察里面的环境,摸清住户和客人的作息规律,学习撬锁技巧。
董银燕天生聪明,而且动手能力极强,她通过观察别人、偷偷摸索,很快就掌握了高超的撬锁技巧,能够在不破坏门锁、不留下明显痕迹的情况下,轻松打开房门。为了不留下指纹和足迹,她每次作案,都会戴上手套、穿上鞋套,作案后,都会仔细清理现场,确保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一开始,她还只是小心翼翼地作案,每次只偷少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得手后就立刻撤离,不敢停留。可随着一次次得手,没有被警方发现,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也越来越频繁,偷的财物也越来越多。她不再满足于偷现金和珠宝,还开始偷名贵字画、名牌手表、皮包等物品,只要是值钱的东西,她都会顺手牵走。
她作案时,非常谨慎,专门挑选住户或客人外出的时间段,而且只选择那些安保相对薄弱、监控较少的高档宾馆和公寓。她凭借着自己漂亮的外表和优雅的气质,很容易就能进入这些场所,不会引起保安和工作人员的怀疑。有时候,她甚至会假装成服务员,进入客房打扫卫生,趁机实施盗窃,得手后,从容离开,无人察觉。
至于那些被她偷走的空白支票,是她在一次盗窃中,从一位公司老板的包里偷来的。她知道,空白支票需要印章才能使用,于是,她又偷偷伪造了欧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然后拿着偷来的郑红的身份证(她在一次乘坐公交车时,捡到了郑红丢失的身份证,一直放在身上,没想到派上了用场),冒充郑红,使用空白支票消费,购买高档烟酒,尽情享受着不劳而获的生活。
董银燕在审讯中供述,她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撬锁技巧高明、作案谨慎,更重要的是,当时很多高档宾馆、公寓的安保意识薄弱,对进出人员没有严格的登记和核查,而且很多住户和客人,防范意识也很差,出门时不仔细检查门窗,贵重物品随意摆放,这给了她可乘之机。
她还供述,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她先后在北京市的各大高档宾馆、公寓,实施盗窃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万元,这些赃物,她一部分用来挥霍,一部分藏在了自己租住的房间里,还有一部分,被她偷偷卖给了典当行,换取现金。她承认,自己之所以走上这条不归路,是因为离婚后,巨大的身份落差让她心理失衡,虚荣心和对金钱的欲望,让她一步步陷入了盗窃的泥潭,无法自拔。
董银燕被抓获后,案件迅速移交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认为董银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作案手法隐蔽,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1995年3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董银燕特大系列盗窃案。庭审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众多受害者纷纷来到法庭,旁听审判,想要亲眼看到这个女大盗受到法律的严惩。董银燕穿着囚服,头发凌乱,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漂亮和优雅,脸上布满了悔恨和恐惧。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现场提取的指纹、足迹、作案工具、缴获的赃物、受害者的证言、董银燕的供述笔录等,铁证如山,无可辩驳。董银燕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忏悔,痛哭流涕地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后悔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请求法院给予宽大处理,请求受害者的原谅。
法官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受害者的陈述,以及董银燕的供述和忏悔,对所有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实和质证。法庭认为,董银燕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案手法隐蔽,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她当庭忏悔,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当严惩。
最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银燕犯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银燕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199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董银燕的死刑判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董银燕执行死刑。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美貌动人,却因虚荣心和贪婪,沦为江洋大盗的女人,最终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董银燕伏法后,那些被她偷走的赃物,被警方逐一追回,返还给了受害者,这场持续近一年的“京城魅影”盗窃迷局,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