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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眼里,匡睿不是老板,是神仙下凡。
要不是身份差得离谱,她真想一头扎进去,死缠烂打,非把他追到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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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天天爆满,门口都排到马路边了。
又是个星子密得像撒了糖霜的晚上。
满汉全席的客人,七点才到。
一对情侣,男的高挑俊朗,像从画里走出来的;女的笑起来眼睛弯弯,明艳得能把灯都晃灭。
姑娘正迎着人进大厅,身后忽然窜出个声音:
“哟!又见面啦!”
一回头,熟人——上回吃完满汉全席后天天念叨的富二代。
他跟姑娘肩碰肩地拍了下:“小妹,多亏你我才吃到这口仙味儿,谢啦!”
姑娘赔着笑,心说你这人真有意思,吃两回还当自己是VIP了。
今晚她正好值这个包厢,赶紧拉了熟人来陪客。
“不客气不客气。”她嘴上应着,心里嘀咕:你该不会又来蹭饭吧?
富二代撞了下男客肩膀,露出一口白牙:“嘿嘿,我今儿不是来吃饭的,是来蹭饭的!”
男客一脸嫌弃,拉着他女朋友转身就走。
富二代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在对方关门的缝儿里,一个侧身,“嗖”地钻了进去。
“我跟女朋友约会!”男客皱眉,“你一个单身狗,跑来当什么人形台灯?”
“别介啊!”富二代往椅背上一瘫,掏出手机晃了晃,“你们谈恋爱,我干饭。
两不耽误,我保证不说话,不偷看,连筷子都不碰你们的盘子——除非,那盘糖醋排骨是你们不要的。”
他前两次吃撑了,回去梦里都在嚼鱼翅。
这顿,他发誓,就算蹲厕所都得等上!
可下个月底才轮到他再定。
今晚,他拼了,就是死也要蹭进去!
人这玩意儿,越得不到越馋,越馋越上头。
他琢磨了整整三天,终于灵光一现——蹭饭,最稳!
于是他立马在那帮吃喝玩乐的狐朋狗友里瞎打听,一问还真有料:那个从小看他不顺眼、见面就互怼的死对头,居然订了云泉会所的包厢,要带女朋友约会!
呸,撒狗粮!谁没事想当电灯泡啊?但……那地方的菜,他真馋得睡不着觉。
管他什么浪漫不浪漫,先吃一顿再说!他一拍大腿,豁出去了,脸皮?那东西早当擦脚布扔了。
当天中午,他只喝了碗虾仁粥,胃里空得能敲鼓。
一进包厢,连坐下都等不及,直接催:“菜呢?赶紧的!老子饿得能啃桌角!”
死对头脸都黑了。
这他妈是约会,不是组团聚餐!他跟女朋友都是忙成狗的家族继承人,好不容易偷出半天空,结果一抬头,身边蹲着个胖坨坨的充电宝。
抓起沙发上的抱枕就甩:“滚去隔壁!别在这儿晃悠,我眼晕!”
富二代一把接住,笑得像个刚捡到金元宝的二货:“哎呀,我不打扰,当我透明人就行。
嫂子,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