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人也被惊醒,屋里都亮起了灯光。
“请问这里姜来娣是住在这里吗?”
门外站着两人,都穿着公安同志的制服。
姜馥笙眼底都是疑惑,“你们有什么事吗?”
能叫出这个名字的,不是原主亲戚就是原主原来的朋友,毕竟她在成为原主后,没几天就改名字了,在城里认识的人,都知道她叫姜馥笙。
其中一个公安同志说道:“我们是从卫生院过来的,有人报公安,说路上捡到一个伤势很严重的女人,那女人昏迷前说出了你的名字,还说出你工作的地方,我们就去食堂宿舍找了,结果那里的人说你住在这里。”
“所以……呢?”姜馥笙迷茫。
“你跟我们去一趟卫生院。”
“受伤的女人叫什么名字?”姜馥笙垂眸,琢磨了一下,心想该不会是三姐吧?
“我们也不知道,所以需要你去看看。”
此时,萧家人都从屋里走出来,萧母来到姜馥笙身边,“妈陪你去。”
“我也去!”萧长红举手。
萧长清和萧父也想跟着。
主要是这大晚上的,怕姜馥笙遇到什么事。
姜馥笙本想拒绝,但看大家都紧张担心,干脆就一起去了。
这年代,应该还没有人胆子大到冒充公安同志,大半夜在街上走。
等来到卫生院,看到病床上的女人,姜馥笙才惊得僵在原地。
这不是三姐!
而是……原主的大姐!姜招娣!
她本来还想着等承包食堂窗口的事情稳定下来,就去探望这四个姐姐来着……
“姜同志,你认识那个人吗?”
“是我大姐,姜招娣。”姜馥笙连忙点头,走到床边,小心查看姜招娣的伤势。
此时的姜招娣鼻青脸肿,手上胳膊上都是淤青,脖子上还有一道刚被缝合的疤痕,特别狰狞。
“大姐……”姜馥笙鼻子酸酸的,身体的本能,让她不禁落泪,双腿瘫软在床边。
原主的大姐性格软弱,待人亲和,最早出嫁的,刚满十六岁就被原主爸妈送到男方家里,帮着男方干农活,而且十八岁就生了第一个孩子。
这大姐夫一家世代务农,一直守着家里那三亩七分田过日子,有菜园子种菜,还自己养了牲畜家禽。
按原著来说,大姐夫的性子也软,所以和大姐从来不吵架,可偏偏大姐夫是个愚孝的。
在大姐和家人面前,大姐夫从来都只是站在大姐这边。
原剧情没有关于大姐一家婚后过多的生活,她脑海里,原主对大姐的记忆,就只到大姐十八岁为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就结束了。
过后,大姐没回过娘家,反倒是爸妈经常去大姐家要口粮……
萧家人走到床边看到后,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萧母震惊:“哪个天杀的这么狠心,好好的一个姑娘,居然伤成这样!”
“公安同志,请问我救我大姐的恩人现在在哪里?”姜馥笙擦了一下眼泪,眼神凌厉。
公安同志解释道:“那人在朋友家喝酒,半夜回家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救命,这才将你姐送到卫生院,抱了公安后,就回家睡觉了,至于捡到你姐的地方,就是咱城外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