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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动。
这念头不是响在脑子里,而是从指尖爬起来的。手指抠进泥里,指甲缝塞满湿土和碎草根,一点一点把身体撑离地面。膝盖发软,腰背像断了筋,但我没倒。靠着墙站直时,后脑撞上砖面,嗡了一声,耳朵里的鸣叫还在,低低地拖着长音,像老式收音机没调准频道。
花坛静得反常。风停了,树叶不动,连远处街道的车声也消失了。只有墙上那些痕迹在动——不是真的动,是光在爬。每道划痕都弯成珍珠的弧度,嵌在水泥里,泛着微弱的润泽,像是刚被谁用指甲刻上去的。
我没看太久。低头时看见掌心。血字已经干了,结成暗红的痂,横竖分明,写着“陈砚继续活下去”。不是我的笔迹,可我记得那股力道,像是有人握着我的手往下压。现在它只是块疤,贴在皮肤上,不疼也不痒,但每次心跳,它就微微发烫。
我把它攥进拳头,转身朝楼里走。
脚步踩在台阶上,发出闷响。楼梯间的灯不知什么时候修好了,惨白的光照下来,照出墙上更多划痕。它们顺着墙角往上爬,绕过电表箱,钻进天花板的裂缝。我一步步往上,它们就一点点亮起来,像被我的影子唤醒。
七楼到了。
704室的门开着一条缝。风吹进去,门板轻轻晃,发出吱呀声。我没推,站在门口看了几秒。屋里空了,什么都没留下。椅子歪着,床单掀了一半,窗台上有层灰,但没人。地板干净得奇怪,像是被人仔细擦过,又像是被水冲刷过,反着冷光。
我抬手把相机举到眼前。
取景框里的一切都熟悉。墙面的颜色,地板的纹路,床头柜的位置——我住在这里半年,每天拍一次,拍下所有“正常”的痕迹。那时我以为异常会藏在角落,只要镜头够细,就能抓住它。现在我知道,真正的异样不在外面,在看的人眼里。
我闭上眼。
再睁开时,没再看取景框。凭着记忆对焦,手指按下去。
快门声很轻,“咔”一下,像折断一根枯枝。没有闪光,机身震了一下,底片自动卷走。我放下相机,盯着门内。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可有什么不一样了。空气松了,压在胸口的那股闷劲退了些。这一拍不是为了记录,是为了放手。
我转身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