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长发瀑布般垂落肩头。
一张知性绝美的面庞上,挂着一副金丝边眼镜。
白衬衫领口微敞,透出若隐若现的珍珠项链,搭配修身鱼尾裙将腰臀曲线勾勒得恰到好处。
包裹在哑光黑丝里的小腿笔直纤细,黑色尖头高跟鞋的猩红鞋跟随着步伐叩击地面,每一步都像精心计算过的韵律。
灯光在她镜片上折射出冷光,眉间凝结的愁绪却为这份优雅添了丝破碎感。
她走到周明荣面前,“周总,求你帮我…只要你肯帮我的话,我什么都能答应…”
周明荣大笑一声,“思默,别求我,今天你的目标是林老弟,你只要能让林老弟满意,你的事情我帮你解决。”
方思默闻言,抬头朝着林恒夏这边扫过一眼。
穿着普通,长得也只能说是一般不过身材笔直挺拔倒算是一个加分项。
方思默并不觉得眼前这个人能够帮到自己,她眼神深处带着一丝鄙夷。
“周总,你就是喜欢开玩笑。”方思默道。
林恒夏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
方思默!
重生之前他和这女人没有一点关系。
这个女人是和胜安老大的女儿。
和胜安,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根本不入流,不过他们老大倒是很有远见,送自己的女儿出国留学深造。
他们的老大倒是没有太大名气,不过他的这个女儿方思默的确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一九九四年凭借着独到的眼光,开设电子厂,制作销售vcd赚取了第一桶金,后续又进军房地产。
在江城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中豪杰。
这个女人绝对有魄力也有能力。
相比起周夜南。
自己搞定这个女人的好处要更大一些。
想到这,林恒夏不自觉的在这女人身上审视起来。
周明荣察觉到林恒夏审视的目光后,嘴角上扬,勾着一丝满意的弧度,“林老弟,我给你准备的这份见面礼,还算是满意吧。”
林恒夏点头,“爽快!”
周明荣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方思默。
对于这么一个女留学生,他也很是动心。
可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自己的小命,现在抓在别人手里。
俗话说的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林恒夏这家伙孤儿一个,无牵无挂,自己和他不一样,自己有家庭,有妹妹,有老婆。
万一这小子脑袋一轴,真的把那份东西给那个人送过去,自己绝无活路。
周明荣咬咬牙冷着脸看着方思默,“我说的话你没听见吗?今天你陪好我林老弟,只要他满意,你爸的事儿我来解决。”
方思默也是个聪明的女人,虽然不愿意把自己的清白交给这么一个穿着穷酸的乡巴佬,可是更不敢得罪周明荣。
她只能不情不愿地走到林恒夏身边,坐了下来。
林恒夏抬手开了一瓶茅台,“干了这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