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就这样又被饿狼似的李富摁在沙发上蹂躏、捣鼓了很久后。
在李富确定新秀真的是来月经后,李富才意犹未尽的放开了她。
新秀暗自庆幸,刚才自己在厕所做好的充足准备,让李富停下了他疯狂的魔爪。
新秀这个从来没和男人亲密接触过的黄花大闺女,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李富带给她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的冲击都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她似乎第一次真正明白,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她不明白,为什么李富有那么强的欲望,他看见自己,除了这件事,似乎没有别的事要干。
他请自己吃饭,给自己衣服,为自己所做的所有所有的事情,终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变着法的欺负自己、拿捏自己、蹂躏自己,强要自己。
男人难道都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吗?
像发情的公牛?公猪?公狗?公猫?
他带给自己的这种感觉吧,单从身体方面来说,好像还挺愉快的,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不会流出那么多的幸福水。
但是,从心理上,从道德上讲的话,新秀的心里多少还是有很多不舒服的地方的,毕竟自己还没过门,没和他结婚,
就让他整天抱着自己不是亲,就是啃,要不就是疯狂的那样.....她觉得这样做的女人是不懂廉耻的,是不讲道德的,是不守妇道的,反正,是不对的,是不应该的。
她一边享受着李富带给自己身体上的欢愉,一边又受着自己良心的谴责。
总之很别扭,很拧巴,很不顺当。
试想一下,假如她嫁给了他,他再这样对她的话,她应该就会是那种身心愉悦的了。
不再受到思想和道德的谴责。
于是,突然间,她恨不得自己今天就嫁给他,这样,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想干啥就干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
想到这里,她对抱着自己的李富说:“你真的喜欢我?”
“这还有假吗?”
“你是喜欢我这个人?还是喜欢我的身子?”新秀害羞又大胆的问道。
“嗯.....”李富思考片刻,说道“都喜欢,我既喜欢你这个人,也喜欢你的身子,这两者不矛盾,不冲突吧,你的人是你,你的身子也是你的。”
李富巧妙的回答了新秀的问题,他倒是很诚实,很真诚。
本来,新秀还想着他会撒谎说喜欢自己这个人,其实她知道,他是馋她的身子。
但他这么一说,天衣无缝,很有道理。
是啊,她这个人本来就包括她的身子,他都喜欢,这很正常。
新秀笑着说:“你嘴还真会说!那你既然喜欢我这个人,也馋我的身子,不如我们早点结婚办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