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和建这人,打小就带着股子怂劲儿,可这怂劲儿没让他老实本分,反倒催生出了一身谨小慎微的心思。
旁人是胆大闯天下,他是胆小谋生计,凡事都要在心里盘算出七八条退路,才敢往前挪半步。
可偏偏,他选的营生,全是见不得光的勾当。
敲诈勒索的黑钱、坑蒙拐骗的不义之财。
从羊城到蓉城,再到泸市,他和陈建华联手,把这些肮脏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同时却也时时刻刻提着心,生怕哪一天东窗事发,把自己折进去。
于是告诫陈建华,在外头怎么亲近都行,生意上互相搭着,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扛。
可一旦回了老家,必须得保持距离,不能让人看出破绽。
老家那地方,人多眼杂,都是沾亲带故的。
唾沫星子能淹死人。
自己和陈建华做的这些事儿,要是被传到公安耳朵里,那就是万劫不复。
陈建华也深以为然,心里也清楚,廖和建这是怕夜长梦多。
他们干的这些事儿,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自然明白其中的利害。
两人就这么约定着,在外头默契配合,把敲诈勒索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专门盯着那些有钱但不敢声张的主儿,硬生生在蓉城、泸市打开了一片“天地”。
而宁欢也是跟着廖和建从羊城一起回蓉城。
宁欢这女人,像是天生就长了一副懂男人的皮囊和心思。
她不像那些年轻姑娘,只会撒娇卖萌,也不像那些中年妇女,满脑子都是柴米油盐。
她知道廖和建想要什么,更知道怎么能让廖和建舒舒服服、心甘情愿地为她花钱。
自从跟廖和建在一起后,宁欢每天把他伺候得无微不至,把廖和建哄得眉开眼笑,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家。
廖和建的妻子,是他读书时的白月光。
当年为了把这位白月光娶回家,廖和建可是下了血本。
砸进去的彩礼,够普通人家过一辈子,才终于抱得美人归。
在廖和建心里,白月光是纯洁的象征,是他这趟污浊人生里唯一的光。
哪怕他在外头花天酒地,心里也始终给白月光留着一块不可动摇的位置。
可宁欢不一样,虽然好吃,但也就是路边摊。
廖和建心里跟明镜似的,宁欢跟着他,图的就是他的钱,图的就是跟着他能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
宁欢身上那股子熟稔的风情,那股子把男人伺候得飘飘欲仙的本事,又让廖和建欲罢不能。
他一边享受着宁欢带来的极致愉悦,一边心里又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膈应。
这女人,一身伺候人的本事,肯定是经历过不少男人练出来的。
纯情,只限于不谙人事;生涩,那是经历的男人不多。
在廖和建看来,宁欢就像是一件趁手的玩物。
偶尔拿来消遣消遣还行,当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也无所谓。
但要想替代他心中的白月光,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可宁欢哪里是安分的主儿?
跟着廖和建出入各种高档场合,尝遍了山珍海味,她的欲望早就被这些奢靡的生活喂得越来越大。
她也清楚地知道廖和建的钱是怎么来的。
那些深夜里的密谋、那些被威胁者恐惧的眼神、那些偷偷转移的赃款,她都看在眼里,听在耳里。
可她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觉得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廖和建干的坏事,又不是她干的。
真要恶有恶报,那也是他倒霉,我顶多算是个知情者,连从犯都算不上。
宁欢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心安理得地花着廖和建的黑钱。
日子一天天过去,宁欢越来越不满足于“地下情人”这个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