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食庄稼,寸草不生。
“她……她这会儿人早就不在黑石县了。”金牙小心翼翼地说道。
“跑了”
王建军的眉毛一挑,一股实质般的杀意瞬间锁定了金牙。
“没,没跑远!”
金牙嚇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往后缩,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因为手指太滑,全是血汗,手机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他又慌乱地捡起来,在屏幕上疯狂划拉,连屏幕碎了都顾不上。
“在这儿!爷您看!在这儿!”
他调出一张红彤彤的电子请柬照片,双手捧著举到王建军面前,像是在献上保命的贡品。
“她前天刚走,去了隔壁的长林县。”
“说是那边有个开养猪场的老实人,家里条件不错,刚赶上拆迁,赔了不少钱。”
“那个老实人也是个急著结婚传宗接代的,赵丽那伙人一通忽悠,直接拿了四十五万彩礼!”
说到这,金牙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情报价值,声音压得更低了,带著几分討好。
“后天,不,就是明天!”
“明天中午十二点,她在长林县的『富贵大酒店』办酒席,又要结婚了!”
王建军盯著那张手机屏幕。
电子请柬做得花里胡哨,还配著喜庆得刺耳的音乐。
照片上,新娘穿著洁白的婚纱,笑靨如花,眼神温柔得像是一汪春水。
那张脸,正是把刘大壮逼得喝下百草枯的那张脸。
正是那个让刘姨哭瞎了眼、让刘家家破人亡的“好儿媳”!
讽刺。
太讽刺了。
此时此刻,几十公里外的县医院icu里。
刘大壮正躺在冰冷的病床上,肺部一点点纤维化,每一口呼吸都像是在吞咽玻璃渣。
他在绝望和窒息中,等待著死亡的降临。
刘姨正守在病床前,流干了眼泪,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换儿子一条命。
而这个始作俑者,这个披著人皮的恶魔。
却在几十公里外,穿著圣洁的婚纱,数著带血的钞票,准备著下一场“盛大”的诈骗!
她在踩著別人的尸骨,给自己铺一条通往富贵的红毯!
“呵。”
巨大的荒谬感和愤怒,让王建军突然笑出了声。
那笑声低沉、沙哑。
在这死寂的大厅里迴荡,让人毛骨悚然。
地上的混混们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金牙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从没听过这么可怕的笑声。
那根本不是人在笑。
那是地狱里的恶鬼,在磨牙吮血。
“赵丽说……她说农村人好面子。”
金牙为了表忠心,也为了把自己摘乾净,继续补刀,试图转移仇恨。
“只要不领证,先办酒,把钱拿到手就跑。”
“那些人为了名声,怕被人笑话『连媳妇都看不住』,大部分都不敢报警,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我……我也就是跟著喝口汤啊!这主意全是她出的!心最毒的是她啊!”
“好一个喝口汤。”
王建军重复著这句话,眼神里的温度降到了绝对零度。
喝的是汤吗
那是人血馒头配的汤!
他鬆开手。
金牙像一滩烂泥一样瘫软在地,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庆幸自己终於捡回了一条狗命。
“明天结婚是吧”
王建军直起身,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衣领。
动作优雅得像是一个要去参加宴会的绅士。
他转头看向窗外漆黑的夜色。
眼底闪烁著如同野兽般嗜血的光芒。
那是一种猎人终於锁定猎物时的兴奋与残忍。
既然法律的阳光照不到那个角落。
那就让他这个阎王,亲自去把这笔帐算清楚。
“那正好。”
“这么大的喜事,怎么能少得了我”
王建军从金牙手里拿过那个手机,將那张请柬的照片转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动作行云流水。
隨后,他將金牙的手机扔在地上。
抬起脚,黑色的军靴重重落下。
“咔嚓!”
手机瞬间四分五裂,变成了一堆废铁。
连同金牙那点最后的侥倖心理,一起踩得粉碎。
王建军整理好袖口,转身向外走去,背影如同一座巍峨的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
空气中飘来他最后的一句话。
带著浓浓的血腥气。
“我去给她隨个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