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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范九都贡献了他的智慧——从“灵食”分配的角度,论证了资源公平的重要性。
宙斯和奥丁等前神只,也被迫贡献了他们管理神系(虽然失败了)的经验和教训,主要是在“权力制衡”和“防止神(或强者)权滥用”方面提供了不少反面教材。
经过紧锣密鼓的讨论、修改、论证,一份厚厚的《新纪元基本法(草案)》终于摆在了李云枫的面前。
李云枫拿着这份散发着淡淡灵光、由特殊玉简刻录的草案,神识扫过,里面的内容可谓是包罗万象,细致入微:
总纲:明确宣布地球(及附属位面)进入“新纪元”,一切法律法规以此法为最高准则。确认“三界居委会”为最高权力与仲裁机构(虽然它本质上是个物业管理公司)。
公民权利与义务篇:确认所有生灵(包括人类、妖族、精怪、乃至有自我意识的灵体、智能生命)均享有平等的修炼权、生存权、发展权。同时规定,拥有力量意味着承担更多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滥用超凡能力危害社会、破坏环境、欺凌弱小。
社会秩序与安全篇:详细规定了超凡能力的运用场所、限度及违法后果。设立了“超凡事件仲裁庭”和“超凡执法队”。明确了“竞技区”制度,鼓励矛盾在可控范围内解决。对“灵能科技”产品的安全标准、灵脉资源的勘探与分配、灵植灵兽的保护与利用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经济与资源篇:确立了“灵能点”作为官方认可的辅助结算单位(不与原有货币体系冲突,可有限兑换)。制定了灵材、灵药、法器、符箓等超凡资源的生产、交易、税收准则。鼓励将超凡能力应用于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正道。
教育与文化篇:将基础修炼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支持各类宗门、学院在遵守基本法的前提下发展。提倡兼容并蓄、去芜存菁的修行文化,反对门户之见和力量至上主义。
对外关系篇:明确了与地府、天庭、星际文明等外部势力的交往原则。强调了在“归无”危机下,团结一切可团结力量的重要性。
……
林林总总,涉及方方面面,既继承了原有法律体系中对基本人权和社会秩序的保障内核,又充分考虑了超凡力量带来的新变化,力求在“自由”与“秩序”、“个体”与“整体”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李云枫看完,点了点头。
“嗯,框架还行,细节以后可以慢慢补。”
“就先按这个来吧。”
他拿起笔(象征性的),在草案的末尾,留下了自己的一道神念印记。
嗡——!
随着他印记的落下,整部《新纪元基本法(草案)》仿佛被注入了灵魂,玉简之上光华大放,道韵流转!一股无形的、却威严浩大的法则之力,以殡仪馆为中心,瞬间扩散至全球,并与李云枫之前固化的领域、复苏的灵脉相互呼应、融为一体!
这一刻,所有地球上的生灵,无论是否修行,都心有所感,明白了这部“基本法”的存在与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再仅仅是一部文字法律,更是融入了新纪元世界规则的一部分,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天道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