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祂是神国的守护之神,在故事中是邪恶的克星。在神国时代是守卫神国的军长,常年奔波於战场,扫除威胁人类的一切敌人。
在创世纪元后期,世界已经归於平衡,曾经占据世界的神灵不是被七神消灭了,就是识时务的归降七神成了从神,哪怕有漏网之鱼,也躲在异位面不再露脸。
所以到了神国纪元,近万年的歷史之中都几乎没有七神本尊亲自动手的记载,代替祂们出手的就是以撒。
在七神座下的从神之中,以撒是最擅长战斗的,因为祂的神职就是军神。
祂是神国远征一切不服的利剑。
以撒之剑,可以说是七圣剑之下的独一档。
军神以撒是跟隨万巧神一起离开此世的,没想到祂的剑竟然留下了,也被收录到了宝库里。
七千多祈祷力,作为军神以撒的佩剑真的一点也不贵,便宜的过分了。只是布劳顿买不起罢了。
而且恐怕和使徒级圣物一样,兑换了也是他无法使用的。区区的凡人,何德何能可以驾驭军神的剑
武器並非越强越好,而是最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最后,布劳顿选择兑换了一把价值975祈祷力的剑。
【金麦尔之锥火神教会工匠金麦尔打造的长剑,剑长35英寸,重量4.6磅秘术加成:造成伤口撕裂,並附带灼伤伤害:收敛思维,让骑士在战斗中专注力显著提升。
圣术加成:减少精神力消耗20%—30%,攻击性圣术有一定机率同时触发两次,造成连击效果(火神教会圣术触发连击概率大幅提升)。內部封存一枚翡翠神符,可触发火神教会二环圣术火球术10/10,耗尽后可至火神教会教堂由神父祈祷补充。
评价:一把优秀的武器,凡人手艺的巔峰。几乎跨入传奇的领域。】
剑一入手,布劳顿就感觉到相当满意,不错,这才是真正適合他的东西。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其他的圣物也好,神剑也好,太虚无飘渺了。
现在有了剑,他可以尝试著修炼秘术了。
圣术虽然很好,就和魔法一样。但秘术同样也不错,那能够让人成为超人”。
事实上在布劳顿上辈子的记忆中,就曾经沉迷於锻炼,是健身房的常客。
他追求的不是塑形肌肉,而是一点一点让身体机能提升的感觉。从五千米慢跑到十公里,有氧的游泳,环太湖自行车骑行。
当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健壮,这种感觉是让人著迷的。
但身体是有极限的,到达极限之后反而会受伤,会威胁到健康。这很可惜。
可是在这个世界並非如此,因为有超凡,使用圣膏可以超脱极限。圣膏会保护肌肉和骨骼,保护內臟的代谢,让人不用在意所谓的极限”。
秘术修炼会很累,有很多贵族的子嗣哪怕有充足的圣膏也因为怕吃苦而拒绝修炼。
但对布劳顿来说,那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上辈子有圣膏的话,他天天都会去爬山、游泳、长跑,挑战自己的极限。
对他来说这是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