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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蹲在沼气池旁边,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二十二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时候,他脑子一热就递交了来基地工作的申请,一干就是七年。
他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基地,没有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谈恋爱,结婚,生孩子。
也没有在父母身前尽孝。
如今他二十九岁了,除了两身换洗衣服,一间公家分配的宿舍,他什么都没有。
甚至连眼前这份又脏又累的工作都快保不住了。
张宏志迷茫地盯着沼气池,竟然产生了一头栽进去的念头。
“不,我不能!”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地上,两只手都在发抖。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来。
“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应该一路平步青云,受到表彰,被万人敬仰。”
“都怪林菀,如果她没来基地,我还是那个备受欢迎的张卫生员,而不是挑大粪的小张。
林菀,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张宏志猛地从地上站起来,拍掉身上的土,继续干活。
但他的目光始终盯着林菀。
她几点起床,几点吃饭,跟谁接触,一整天都干什么?甚至上几趟厕所他都默默记下来。
这些或许现在看着没用,但时间久了总会发现点儿什么。
他坚信这一点,所以越发用心,把林菀的每日行动轨迹全部记录下来,睡觉前都会反复看几遍,试图从中找到某种规律。
很快他就发现,林菀喜欢睡懒觉。
而陆斯年的生物钟非常准时,每天早上五点准时出现在训练场,一直训练到七点半才回家劈柴,挑水,做早饭。
林菀一般都会睡到九点左右才醒,陆斯年会把做好的早饭热到锅里,他自己则会去加强连视察工作进度,考核训练成果等。
也就是说,早上五点到七点半,八点半到九点半这两个时段,林菀都是一个人在家。
尽管这两个时间段附近都有警卫巡逻,但只要能提前躲进林菀家院子,就不会被发现。
那么,对付一个熟睡的女同志好像并不难。
唯一的变数就是那条狗。
但是,对付狗,不是一根肉骨头就能搞定吗?
张宏志突然兴奋起来,“林菀,我一定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善恶终有报。像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就该下地狱。哈哈哈哈……”
制定好计划后,张宏志先调制出一种迷药,怕迷不晕踏雪,他还加大了药量。
原本想先找一头牛试试,但又怕打草惊蛇,直接放弃了。
第二天一早,他早早蹲在林菀家斜对面的一棵大树后面,隐藏好身形。
陆斯年准时出门,他掐准时间悄悄溜进院子。
等巡逻队过去后,他蹑手蹑脚地来到林菀卧室的窗户底下。
透过窗缝看到林菀睡得正香,踏雪也趴在她床边呼呼大睡。
张宏志差点仰天大笑三声。
“林菀,这都是你自找的,可别怪我。”
他快速拿出迷药,用秸秆吹进屋里。
又快速缩回头,蹲在墙根底下等着。
可他还没来得及窃喜,窗户突然被撞开,一个黑影闪电般窜了出来,直扑他的面门。
“啊——”
惨叫声响彻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