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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13日下午,距春节只剩十来天,黑金市的大街被裹在冷冽的北风里,却挡不住扑面而来的年气。
红彤彤的春联摊沿着人行道铺开,摊主的吆喝声混着自行车叮铃铃的脆响,家家户户窗台上挂着的腊鱼腊肉随风轻晃,劣质鞭炮的零星碎屑散在结冰的路面上,被往来行人的棉鞋碾得细碎,整个城市都浸在一种喧闹又浮躁的喜气里。
人群中,一个身影格格不入。
男人裹着一件洗得发僵的深黑棉衣,领口立得老高,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浑浊却锐利的眼睛,像饿狼似的在攒动的人头里扫来扫去。
他怀里揣着的尖刀隔着棉衣,能摸到一道冰冷的凸起,那是他唯一的“底气”。
物色目标已有半个多小时,往来的妇人要么挎着菜篮结伴而行,要么被孩子拽着衣角,没有一个符合他的心思,心底的焦躁像野草似的疯长,脚步不自觉地偏离了主街,停在了一家挂着“霓虹舞厅”木牌的门口。
木质门框被岁月浸得发暗,玻璃门上贴着褪色的红双喜贴纸,隐约能听到里面传来的邓丽君的《甜蜜蜜》,混杂着劣质烟草和廉价香水的味道,顺着门缝飘出来。
下午三点刚过,正是舞厅最冷清的时候,他推开门,风铃“叮铃”一声轻响,里面稀稀拉拉坐着三四桌人,烟雾缭绕中,看不清每个人的神情。
他没说话,径直走到服务台,从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两块钱,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来杯啤酒。”
服务员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姑娘,脸上带着没褪尽的婴儿肥,瞥了他一眼,没多问,从柜台下摸出一瓶玻璃瓶啤酒,“啪”地撬开瓶盖,递了过去,又低头继续织手里的毛线袜——那是1998年最时兴的消遣,几乎每个年轻姑娘手里都有一副毛线活。
男人端着啤酒,找了个角落的卡座坐下,背靠着墙,视野能扫到整个舞池。
冰凉的啤酒顺着喉咙滑下去,却压不住心底的失落,他指尖摩挲着粗糙的瓶身,眼神又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走,直到舞池中央的一道身影,像磁石一样吸住了他的目光。
那姑娘约莫二十出头,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收腰羽绒服,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手腕,皮肤是那种常年不见日晒的冷白,在舞厅昏暗的灯光下,像上好的羊脂玉。
她没穿高跟鞋,脚上是一双棕色的短靴,踩着旋律独自起舞,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贴在颈侧,随着动作轻轻晃动,举手投足间没有半分刻意的搔首弄姿,只有一种清冷又舒展的美。
男人的眼睛瞬间亮了,浑浊的瞳孔里迸出贪婪的光,怀里的尖刀仿佛都变得灼热起来。
他死死盯着那姑娘,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啤酒瓶,指节泛白——就是她了,他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符合心意的目标。
他猛地灌了一口啤酒,将空瓶重重放在桌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惊得旁边桌的人看了他一眼。
他毫不在意,径直朝舞池走去,脚步有些急促,棉衣下摆扫过地面,带起一丝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