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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可是咱搬家的好日子!你们说,咱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去别墅区过日子呢?只怪咱穷了一辈子,现在可以享受了都不会享受!”
众人纷纷附和:
“是啊老大,这都末日了,到处都是空房子,咱还窝在这种小地方受罪!”
“这里又没水又没电,拉的屎都冲不下去,我每次回来闻着味儿都想吐。”
“希望别墅区的人别死光了,不然今天过去就太无聊了。”
“哈哈哈哈......”
在王振宇疯狂扩张下,如今尖刀帮的人数已经过千了。
今天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王振宇的亲信,平日里杀人抢劫无恶不作,还没到别墅区就已经开始畅享了。
......
众人在迷雾中走了一个多小时,王振宇烟瘾来了,停下脚步点了根烟。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这里的迷雾浓度有点高。
原本还有个七八米的能见距离,现在好像只有五米左右了。
王振宇心里有点不安,他看了一眼周围,倒是跟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
高大的建筑在迷雾中只能看到一点模糊的影子,地上偶尔有几具尸体,墙壁上有一些抓痕。
如果是迷雾刚降临的时候,他可能会被这种宛如地狱般的场景吓到,可现在到处都差不多,看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他刚想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一点声响。
他一抬手,身后众人顿时停下交谈。
声音逐渐清晰起来。
咔。
咔咔。
“什么他妈的动静?”
一个小弟皱着眉头开口,前方雾气猛地翻腾。
下一刻,一头怪物冲了出来。
这东西跟他们之前见过的完全不同,四五米的高度,快到两层楼了,四肢着地,脊椎骨刺破皮肤高高凸起,身上有一些人类血肉的碎屑。
“是怪物!”
有小弟惊呼。
王振宇下意识想要跑,但反应过来现在可是白天。
迷雾降临这么久,怪物也出现了很久了,他也不是没有遭遇过怪物。
这东西只是看着可怕,实则五六个手持武器的青壮年男人就能搞定。
当然,前提是这些男人受过针对训练,不能看着就怕,那肯定不行。
此刻他身边可是有几十号人,就是用拳头也能弄死这怪物。
这可是乔迁的大好日子,他可不想因为一头怪物败兴而归:“干死它!”
王振宇的怒吼很有效,一群小弟顿时嗷嗷叫着冲了上去。
那怪物身影抖动了一下,然后直接消失在众人面前,等人们反应过来时,只见冲在最前面的人已经被这怪物用爪子掏开了胸膛。
噗嗤!
怪物收回爪子,那人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
不过最可怕的是并没有直接死,他强烈的求生意志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尽管说不出话,可还在奋力地将内脏往胸膛破口处塞,显然觉得自己还有抢救的必要。
这副惨状实在太过骇人,再有勇气的人见了也会冒冷汗。
王振宇也咽了次口水,急忙叫道:“都尼玛傻愣着干什么?给老子上!”
小弟们这才反应过来,拿出武器一拥而上。
可刀斧砍在怪物身上根本破不了防,除了力气最大的,大部分人连留下一点白印子都做不到。
当众人见状察觉到不对劲准备后撤时,怪物冲了上来,一口下去,几个人连惨叫都发不出就被吞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