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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队长摇头,脸上有些愧疚之色:“我有愧啊!要是再细心点,上前查看一番,也许就不会出事了。”
岳鹏举道:“这不怪您。只能对方太狡猾了,居然装作喝醉酒的人。”
李主任插话道:“往后咱们细心点,对于任何可疑之人,都要盘查,宁愿麻烦点,也不能放过。”
乌队长应声道:“是,主任!”
李主任问岳鹏举:“岳副所长,这星星机修厂,我比较熟,要不要帮您打听下?”
岳鹏举摇头:“谢谢李主任的好意,这件事我的上报,看领导怎么决定。”
李主任点点头:“那好,我们就不打扰您工作了,要是有需要我们配合的,尽管找我。”
岳鹏举点头:“一定!”
等李主任二人离开,孙成浩问道:“副所长,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岳鹏举回头看了眼院子道:“先去找赵副局长他们,然后去星星机修厂调查一番,”
这时,刘雪拿着一个玻璃杯子,里面还有一些绿豆汤:“这杯子我带回去了,估摸着两天后能出结果。”
岳鹏举点点头:“可以。收队吧,这儿已经没啥可查的了。”
PS:看到很多读者在询问志愿军公安部队和公安军的事,乞丐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不感兴趣的可以直接跳到下一章,并不影响阅读。
一、公安部队建立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人民解放军精简整编,将陆军分为国防军(担负对外作战)和公安部队(担负内卫、边防及重要目标警卫)。公安部队由各军区独立部队、警备部队及铁道公安部队组成,占军队总员额4.5%,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内社会治安、保卫党和国家要害机关。
公安第18师前身,是1949年10月在沈阳组建的东北军区保安旅。
部队以东北局警卫团、辽西军区独立第13团、吉林军事部警卫团2个连为军事骨干,同时从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等东北各省市公安系统抽调大批公安干部、警员编入,构成了以军队骨干+地方公安人员为主体的编制结构,为后来入朝执行战地公安、警戒、肃特任务打下了专业基础。
1954年4月,公安第18师从朝鲜战场回国后,奉命撤销番号并实施整编:
师部改编为辽东要塞师师部,后扩编为外长山要塞区;
所属第52、53团编入辽东要塞师建制,参与海防守备部队组建;
第54团调归东北军区公安部队部直属,继续担负东北方向内卫与重要目标警卫任务。(主角所在,归公安军所属)
二、入朝参战历程
初期试探:1950年10月,志愿军入朝初期,公安第18师第54团率先入朝,配属东北军区后勤部后方指挥所,担负战地后方兵站、仓库警戒及作战物资押运任务。
大规模增派:1951年1月,志愿军第一届后勤会议召开,强调加强后勤保障。同年2月,公安第18师师部率第52、53团入朝,在朝鲜境内担负后方警戒、目标守卫等任务。
三、多兵种协同:
1951年3月,铁道公安部队高射机枪团入朝,担负铁路沿线对空警戒;
5月,志愿军纠察团开赴朝鲜,担负战地执法、纠察勤务;
9月,铁道公安部队装甲(列车)部队赴朝,加强铁路桥梁、隧道守护。
四、战绩
战绩:志愿军公安部队共击、击伤美机76架,排除定时炸弹和爆炸物4600余枚,抢救伤员3880余名,抢修被毁桥梁1570余座,为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牺牲情况:战争中,共有334名志愿军公安部队指战员牺牲,他们用生命践行了“保卫祖国、支援前线”的使命。
公安军的建立
1949年8月31日,中央军委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隶属中央军委公安部,下辖第1师、第2师及1个警卫团,主要担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首长和北平(今北京)城区的警卫任务,保障开国大典等重大活动安全。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人民解放军实施精简整编,将陆军划分为国防军(担负对外作战)与公安部队(担负内卫、边防、重要目标警卫),把全国分散的警备、地方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实行军事系统与公安系统双重领导,核心任务为警卫党政军机关、边防管控、城市警备、剿匪与镇压反革命。
1950年9月22日,中央军委正式组建公安部队领导机关,罗瑞卿(兼任公安部部长)出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统一指挥全国公安部队,成为国家内卫安全的核心武装力量。
二、军种化升格: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1955—1957)
1955年7月18日,国防部发布命令,将全国公安部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正式成为与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并列的解放军第五大军种,总员额约40余万人。
公安军以内卫、边防、城防、重要目标守卫、交通线护路为核心任务,编制以军区公安部队、内卫师/团、边防师/团为主体,未设立“内卫军、边防军、城防军”等军级编制,专注于国家内部安全与边境防卫。
三、编制调整:撤销军种,恢复为公安部队兵种(1957—1966)
1957年1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精简军种、优化指挥体系,撤销公安军军种番号。1957年9月1日,公安军番号正式废止,部队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名称,降格为与步兵、炮兵并列的兵种,归总参谋部直接领导,总员额缩减至20余万人,任务聚焦内卫、边防核心职能,强化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
其中不少员被分流到地方公安系统。(主角可看为其中之一)
四、撤销整编:融入解放军序列(1966)
1966年7月,中央军委完成对公安部队的全面整编,正式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番号,所属内卫、边防等部队统一划归各省军区、军分区领导,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序列,不再保留独立的公安武装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