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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从流民堆里爬出来,不是为了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李慕言缓缓道,“不滥情,也不冷酷;讲规矩,也通人情。这条路难走,但咱们得一起走下去。”
窗外,柳絮飘过,春光正好。
一直没说话的明月忽然开口:“陛下,我还有个建议。”
“嗯?”
“以后咱们每月抽一天,不带官职,就像在铜驼镇时那样——云锦姐去打只野兔,凌星姐负责烤,我嘛……我负责吃。”明月笑得像只小狐狸,“陛下就负责生火。”
云锦噗嗤笑了:“那你呢?光吃不干活?”
“谁说的?”明月理直气壮,“我负责讲草原故事给你们下饭啊!”
李慕言看着三人终于融洽的样子,心里那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他知道,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朝廷这台机器越来越庞大,利益纠葛越来越复杂,今天的分工调整只是第一步。
但至少,他们依然愿意坐在一起,像当年分那个馍一样,商量着来。
这就够了。
殿外的柳絮依旧纷纷扬扬,透过雕花窗棂洒进几缕斑驳的春光。李慕言的目光扫过三位女子——云锦的戎装还沾着校场的尘土,凌星的指尖因为常年拨算盘而略显粗糙,明月耳畔那枚柳叶不知何时已滑落到肩头。
他突然想起十年前,在铜驼镇的破庙里,四个人围着一小堆篝火,分食最后一个硬得像石头的馍。那时云锦总要把自己那份掰一半给伤兵,凌星偷偷把省下的干粮塞给饿哭的孩子,明月则用生硬的中原话讲草原传说,逗得大家暂时忘了饥饿。
“陛下想什么呢?”明月歪头,那枚柳叶终于飘落在地。
“想咱们第一次分馍。”李慕言笑了笑,“那时候可没这么多规矩要守。”
云锦也笑起来,眼角的细纹在春光里显得柔和:“可不是,我记得凌星为了半个馍跟我吵了整整一刻钟,说我偏心伤兵营。”
“我哪有?”司徒凌星下意识反驳,随即自己也笑了,“好吧,是吵了。但最后那半个馍不还是让给王老栓了?”
提到王老栓,殿内安静了一瞬。那个断了一条胳膊的老兵,如今还在西市看仓库。云锦刚刚自掏腰包给他加了二十贯安家费,这事谁都没提,但三人心照不宣。
有时候,规矩是规矩,人情是人情。这条界限他们摸索了十年,还会继续摸索下去。就像御花园东北角那个亭子,当年是四人躲雨时偶然发现的,如今成了每月固定的“老地方”。时光在变,有些东西没变。
“对了,”明月忽然想起什么,“下月十五我要带草原特产的奶酥来,你们不许嫌膻。”
“你上次带的马奶酒差点把陈武喝趴下。”云锦挑眉。
“那是他酒量差!”
“行,就这么定了。”李慕言拍板,“每月十五,咱们四个,老地方——御花园东北角那个亭子,不许带随从,不许谈公事。”
“那要是忍不住谈了怎么办?”司徒凌星职业病发作。
云锦瞪她:“那就罚洗一个月碗!”
“我同意。”明月举手,“不过御膳房的碗太多,我建议罚洗陛下专属的那套金边瓷碗就行。”
李慕言:“……”
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个皇帝,可能才是这个家里最没地位的那个。
就像此刻,云锦正跟明月争论草原奶酥到底该配茶还是配酒,凌星则在一旁认真地计算“如果配酒,该选哪种性价比最高”。没人问他意见——仿佛他这个天子,在这种“家事”上,并没有投票权。
但奇怪的是,他并不生气。反而……有点高兴。
因为真正的家人,本就不该分地位高低。就像当年在铜驼镇,四个人分一个馍时,谁也不会说“我是头儿,我该多吃一口”。只会说:“你昨天打仗受了伤,该补补。”“你今早练兵最辛苦,该多吃。”
想到这里,李慕言的目光扫过殿内那些崭新的紫檀木案、鎏香炉、绣着十二章纹的锦缎帷幔——十年前,这些东西他只在说书先生的故事里听过。那时最大的愿望是明天还能活着,还能有一口热乎的糊糊。如今糊糊变成了八珍汤,活着变成了坐拥天下,可有些东西……不能变。
他顿了顿,声音更缓:“记得铜驼镇西头那棵老槐树吗?咱们四个第一次结拜的地方。那时候云锦说,以后有钱了要给每个兄弟买双好鞋,因为她的草鞋磨破了三个脚趾头;凌星说,要建个不漏雨的粮仓,因为那年的雨水泡坏了三十石麦子;明月……明月那时候还没来。”
提到王老栓,殿内安静了一瞬。那个断了一条胳膊的老兵,如今还在西市看仓库。云锦记得很清楚:王老栓那条左臂,是在打雍京城时丢的。当时敌军从城头倒下滚油,他为了护住身后的新兵,整个人扑了上去。油浇在铠甲上,滋滋作响,他咬着牙没喊一声疼,等仗打完了才昏过去。醒来后第一句话是:“那小子……没事吧?”
“没事。”云锦当时红着眼说,“他连皮都没破。”
王老栓就笑了:“那就好……那就好。我老了,断了条胳膊还能看仓库。他年轻,留着命……还能娶媳妇生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