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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巧妙的是,方案中设立了“简葬奖励”:凡选择低于本等级规制办理丧事者,朝廷给予一定赋税减免或旌表;而僧道寺庙若主动降低法事收费、推广简约仪式,可获香火田税收优惠。
“这不是要灭谁的饭碗,”程允执在向各行业代表解释时说,“是要把饭碗从攀比的泥潭里拉出来,放回踏实过日子的人手里。”
编纂《丧葬仪制》的过程,意外成了不同葬俗的交流平台。蒙古代表介绍了草原上的“天葬”——将尸身置于高山,任鹰鹫食尽,认为这样灵魂才能升天;女真代表讲述了树葬习俗,将棺木悬于古树,取意“魂归山林”;苗人则带来“洞葬”传统,整个家族共用一个山洞,棺木层层叠放,象征生死不离。
“原来葬法有这么多。”主持编纂的礼部老侍郎感慨,“汉家的土葬、蒙古的天葬、女真的树葬...看似迥异,其实都是让逝者以不同方式,回归天地。”
最终成书的《仪制》开创性地增设了“各族葬俗简录”,用客观笔触记载不同民族的丧葬方式,并注明“此乃习俗,非定规”。而对于汉地传统,则明确提倡“深埋简敛,墓不封不树”——不堆高坟头,不立显赫碑刻,让坟墓渐渐与大地平齐。
新规颁布后的首场考验,来自一位老翰林的丧事。这位曾任国子监祭酒的老臣临终遗言:不要楠木棺,不要玉石琀,只要一口松木棺材,一身干净布衣,坟前栽三棵柏树即可。子孙起初犹豫,怕被讥为不孝。直到程允执亲自登门,宣读朝廷对“简葬典范”的旌表诏书,家族才下定决心。
出殡那日,没有绵延的仪仗,没有漫天的纸钱,只有一口朴素的松木棺,由子孙八人肩扛,缓缓走向坟地。沿途百姓围观,起初有人窃窃私语“太寒酸”,可当看到棺后跟着的那位老臣的门生故旧——其中不乏当朝高官——皆白衣素服,徒步相送时,议论渐渐变成了敬意。
“原来孝不在排场,”路旁一个老秀才喃喃道,“在送葬的人心里有没有真哀恸。”
更深远的变化发生在民间。京郊有个佃户老父去世,按旧俗至少要停灵七天、做法事、置办酒席,算下来要花费二十两——这家人十年也攒不下这么多。里长拿着新《仪制》上门劝说:“朝廷说了,贫户丧事可从简,三日即葬,不做法事不宴客。”最后这户人家只花了三两银子,买了口薄棺,邻里帮忙挖坑,当天就下葬了。
事后,里长将省下的十七两银子交还主家时,那家的儿子跪地痛哭:“若按旧规,小人怕是要卖地葬父了...如今地保住了,父也入土为安,朝廷这是...救了我一家啊。”
深秋,程允执再次来到西郊乱葬岗。三个月过去,这里的变化微妙却清晰:新起的坟墓普遍变浅了,坟头不再高高隆起;陪葬丰厚的豪华墓室几乎绝迹;倒是在乱葬岗边缘,出现了一片新辟的“简葬区”,那里的坟茔只立小小木牌,有的甚至连木牌都没有,只栽一棵小树作为标记。
守坟的老军户正在给那片简葬区除草。“如今盗墓的少了,”他直起腰擦汗,“因为没油水可捞。倒是有几家富户,学着在这儿给早夭的孩子栽棵‘思念树’,说比垒个空坟强。”
伯颜帖木儿蹲在一棵新栽的松苗旁,蒙古贵族用手指轻触嫩绿的针叶。“草原上葬了人,会种一丛芨芨草。来年草绿了,就知道魂灵还在。”他抬眼望向远处那些渐渐平复的旧坟,“也许汉家也该学会...用生长的东西记住逝者,而不是用石头。”
腊月里,第一本《简约丧仪指南》刻印发放。书中除了规制条文,还收录了各族葬俗的感人故事,更有十几首新编的“丧葬谣”,用通俗语句劝导节俭治丧。其中一首这样传唱:
“孝在心,不在金/哀在情,不在声/一口薄棺葬父骨/胜过千金买虚名/坟头柏树年年绿/强似石碑冷冷清...”
除夕前夜,程允执路过国子监,听见里面传来学子们的辩论声。一个年轻监生正在宣讲:“《仪礼》云‘丧致乎哀而止’。今日新制,正是追慕古礼本义...”他微微一笑,没有进去。
而此刻在西郊简葬区,那个佃户的儿子正带着妻儿,在父亲坟前栽下第三棵柏树。树苗在寒风中微微颤抖,根须已深入冻土。远处寺庙的钟声响起,在暮色中荡开一圈圈涟漪,仿佛在为这片土地上正在缓慢改变的、关于死亡与记忆的方式,敲响深沉而悠远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