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娘才五岁。”我几乎是带着乞求的口吻说道,“接下来的七年她只能跟着别人长大了……周……这样是不对的……”
“我、我理解……”
“这不扯犊子吗……”我想要伸手去抓住小周的手,可管教把我拦住了,“小周……如果小雨被拐了,她好歹还能有爹娘……她好歹还能有个家……”
“哥……”
“现在我把人贩子打死了,小雨却没有爹了、没有家了……法律,是这么算的吗?”
“卫哥……你别这样……”
我的声音开始颤抖无比:“所以从你们律师和法官的角度来看……我当时最好的选择,居然是只能打人贩子一下,象征性地反抗一次,然后让我姑娘跟着他走吗?”
小周低下头,说不出话。
在我身后按住我的管教也缓缓松开了手。
“然后我去报警,咱一起去找个几年……”我流泪了,“运气好的话最后在深山老林里发现了已经不认识我的小雨……运气不好的话……”
管教此时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大国……”
“到时候人贩子拿着卖我姑娘的钱逍遥法外个几年,甚至还有可能彻底消失……”我又问道,“那时候的证据比现在还少,到时候咱们准备咋抓他?”
整个房间里的气氛都逐渐沉默下来。
我知道我确实不懂法律,但我也知道我说的都是心里话。
我盯着小周,一字一顿地问道:“周,你告诉我……法律到底是用来保护人贩子的……还是用来保护我姑娘的?”
小周没有办法给我想要的回答。
他沉默良久,也只能一板一眼地告诉我,我姑娘和人贩子都属于「公民」,都受法律的保护。
好一个都受法律的保护。
我从小就知道人生来就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又告诉我人人平等了。
回到看守所的时候,看守所里又来了新人。
在来到这里之前,我从未想过,这小小的城市每天会有这么多违法的人。
六个月间每天都有人来到这个房间被拘留,又有人被重新释放出去在社会中挣扎。
他们让这里门庭若市,往来不绝。
他们脸上也从不见悔过和惭愧之色,看守所对他们来说仿佛只是一间条件不太好的旅店。
生活得有些累了,便来这里住几天,吃喝睡觉,和狱友吹牛,随后再假装改过自新,投入到不堪的生活中去。
偶尔有那么几个看起来不算太坏的,和这里的狱友一起待个几天,整个人身上也变了味。
新来的光头似乎很受欢迎,他占了我的床位,仰躺在那里,旁边的几个狱友正在他周围谄媚地唠嗑。
我来到那光头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
“这谁?”光头问身旁的狱友。
“不熟,只知道叫大国,在这里待很久了。”狱友回答道,“平时不爱说话,人挺老实的。”
“行。”光头点点头,像是皇帝一样地用下巴指了指对面的床铺,“就坐那儿吧。”
我没动,只是站在床脚盯着他。
“你瞅啥呢?”光头问道,“咋地了?”
“你起来。”我说道,“这位置是我的,枕头底下有我姑娘相片儿,你换个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