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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一抹阳光像是一把锋利的宝剑,刺进了关押张老樵和浑三的寓所。在门的进出。这个小门,被张老樵称之为狗洞。
每天三顿的伙食不重样,鸡鸭鱼肉蛋奶,应有尽有,好酒管够。
张老樵惬意地抱着坛子喝酒,手里拿着一只烧鸡,说道:“没想到我老头子最后的日子,居然如此惬意,只是可怜了你这浑小子了。”
“樵老哪里话!”浑三和张老樵碰了碰酒坛子,“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何苦想那么多?”
“浑小子,你也是年轻人中的翘楚了,脚下有没有根还不清楚?”张老樵啃着烧鸡,“现在不是咱们想不想走的问题,而是能不能走的问题了。”
“那咱爷俩儿就好好喝酒吃肉,等着他们送最后的断头饭好了。”浑三满不在乎道。
“你小子倒是好心境,挺像我老头子。来,喝!这么好的酒可别浪费了!这一天三顿,可比断头饭好吃多了!”
断头饭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从理论上讲,相当优厚。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曾定下断头饭八钱银子的餐标,要求必须有熟方肉和一壶老酒。
《大明律》明确规定了死囚应享有丰盛膳食。但另一方面,其《附例》却有严苛规定:“决囚之日,赐饭一碗,不得加荤腥,不得用箸,唯以手取食。”
不给筷子是怕犯人藏匿利器或借机闹事。
从明朝开始,断头饭里会多出一块生肉,有时是腐肉。犯人看到后会非常感激,这源于民间信仰:人死后过奈何桥时会遇到恶犬拦路,这块生肉是给恶犬的买路钱,以求魂魄不被撕咬、顺利投胎。
然而,断头饭虽有标准,但狱卒克扣是常态。犯人实际能吃到的往往只是比平时稍好的饭菜,加个鸡腿和一块象征性的生肉。当然了,如果家人打点或遇上富庶时期,也可能有大鱼大肉和酒。
断头饭,又称辞阳饭、壮行饭,是中国古代死刑犯行刑之前享用的最后一餐。它并非历朝严格成文律法,更多是狱政惯例与民俗叠加,体现古代刑罚里有限的人道色彩,同时兼具安抚囚犯、稳定人心的现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