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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楚庄王平定若敖氏叛乱之后,要处决大批叛党。为彰显君主宽厚、安抚楚国旧贵族人心,下令行刑前给所有死囚供给酒肉,吃饱之后再行刑,被后世视作断头饭的源头。
可是,楚庄王赐死囚犯这一故事,不见于《左传》《史记》等正史,应属于后世民间通俗历史的演绎,并非先秦原始史料记载的史实。
实际上,春秋战国时期,已有临刑给囚徒酒食的零星事例,来源于儒家“好生之德,虽刑戮亦存人礼”的思想。夏商西周时期刑罚残酷,处死犯人没有临终供餐的传统,囚犯经常饥寒赴死。到春秋战国,部分诸侯国开始出现临刑给予饮食的人道做法,但没有形成统一制度。
到了汉代,才形成狱政惯例。
汉代虽然没有法条明文规定断头饭,但狱政实践中,死囚处决前,官府惯例会供给酒食。没有亲属接济的犯人,由官署提供,这是后世制度的雏形。
断头饭在历史上,真正的成熟时期是唐宋。
唐代,死刑犯临刑,允许亲友送饮食;无亲友者官府供给一餐,可赐酒一杯,但是饭菜规格有限,并非无限度丰盛。
宋代是断头饭习俗最兴盛的时代。依据《宋刑统》狱政惯例,官方拨付经费为死囚准备临刑一餐,允许吃肉饮酒。
元明清沿袭了宋代传统,不过现实待遇却不断缩水,经费缩减,伙食标准下降。
明代条件允许时,如前所述,如果家人打点或遇上富庶时期,犯人可以吃自己想吃的食物,无亲属,则由官府简单供给。
《水浒传》里面宋江、武松临刑的酒饭,就是明代人对断头饭的文学再现。
清代依旧保留该习俗,但吏治腐败,狱卒经常克扣经费。家境富裕的囚犯,可以花钱置办丰盛酒菜;穷苦犯人只能得到粗劣饭食。
“樵老,您说得没错。我猜这帮人留着我们,肯定是想拿我们做诱饵。”浑三吃了口肉,“难不成,宛儿姑娘?”
“猜那些干什么?”张老樵啃着鸡爪子,“丫头也不傻,咱俩就把心放肚子里就好了。既然走不脱,就好吃好喝,走一步看一步。谁知道会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