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被我戳穿,猛地抬头瞪我,眼睛里却没什么火气,反倒有点被抓包的慌乱,嘴硬道:“谁、谁装了?我是怕你到时候看比赛太激动,没人给你递水。”说着往孙梦那边瞥了眼,补充道,“再说了,某人看洛哥打球能把嗓子喊哑,我不去看着点,回头谁送她去医务室?”
孙梦在旁边使劲点头,举着筷子帮腔,筷子尖还沾着点番茄炒蛋的红汁:“就是就是!王少你必须去!洛哥打球可帅了,腾空扣篮的时候整个人像挂在篮筐上,胳膊一伸能摸到篮板上沿!而且那次我们可是坐在球场边缘线上,离得可近了,他跑位的时候带起的风都能吹到我头发!”她说着还往詹洛轩那边瞟了眼,脸颊泛着兴奋的红,像是已经提前进入了观赛状态。
“切,帅能当饭吃啊?”王少嗤笑一声,把啃得干干净净的排骨骨头扔回餐盘,骨头撞在不锈钢上发出清脆的“叮”声,下巴微微扬起,鼻尖都快翘到天上了,那点不服气的小傲娇顺着眉眼往外冒,“我也帅啊!我跳街舞的时候,breakg托马斯能转三圈以上,街舞社那帮人天天追着我请教,你当是吹的?”
他说着突然往我这边倾过身,校服领口的拉链滑下去半截,露出点锁骨的影子,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带着点求表扬的期待:“姐姐,你说对吧!”
“是是是,”我被他逗得笑出声,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把他额前的碎发揉得乱糟糟的,“我们家老王跳舞最酷了!是全世界最酷的B-boy!现在随便往街舞社门口一站,都能引来一串尖叫,这风头谁能比?”
王少被我夸得眉梢都飞起来了,却还故意板着脸,伸手把我的手从他头上扒下来,假装不耐烦地拍了拍头发:“那是,也不看看是谁下的功夫。”可嘴角咧开的弧度藏都藏不住,连带着说话的调子都飘了,“不像某些人,也就仗着个子高——”
“王少。”詹洛轩突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点凉凉的调子,手里的筷子轻轻敲了敲餐盘边缘,“再不吃,鱼要凉了。”
王少“哼”了一声,却乖乖地坐直了身子,抓起筷子夹了块鱼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的,像只气鼓鼓的仓鼠。只是桌下的手悄悄伸过来,勾住我的小指晃了晃,带着点“还是姐姐懂我”的得意。
孙梦在旁边笑得直拍桌子,筷子都差点掉地上:“哈哈哈哈王少你也太幼稚了!跟洛哥比帅就算了,还较上劲了!不过说真的,你那托马斯确实厉害,上次路过操场,看你转得像个陀螺,我都看呆了。”
“那是。”王少头也不抬,底气更足了,又夹了块排骨往我碗里塞,“多吃点,等会儿看比赛要是无聊了,我在看台上给你开个小灶,现场转两圈给你解闷。”
我看着他那副“求夸还嘴硬”的样子,心里软乎乎的,夹起他塞给我的排骨咬了一大口,糖醋汁的甜混着肉香在嘴里散开:“好啊,不过你可悠着点,别转得太投入,把自己甩到场子里去,那可就成全场焦点了。”
“才不会,”他嘴里塞满了饭,说话含含糊糊的,腮帮子鼓得像只储粮的仓鼠,“我控制力好着呢,转完还能精准把可乐递到你手里,一滴都不洒。”
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他脸上,把他那点藏不住的小得意照得清清楚楚,连带着空气里都飘着点甜丝丝的味道——是糖醋排骨的酱汁混着少年人得逞的欢喜。
詹洛轩在对面安静地吃着饭,指尖捏着筷子,偶尔抬眼往这边看一眼,嘴角噙着点浅淡的笑意,像是在看两个小孩子拌嘴,眼底那层薄冰早化成了温水。孙梦的笑声混着食堂的喧闹,把这顿午饭搅得热热闹闹的,像一锅咕嘟冒泡的甜汤,藏着满当当的欢喜。
我掏出手机按亮屏幕,时间跳在十二点十二分,数字红得刺眼。得赶紧走了,还得去找铮哥拿球衣。手指在屏幕上按了按,抬头时语速快了半拍:“那个,我吃饱了,我回寝室休息了,等下直接去体育馆。”
孙梦正吸着番茄蛋汤,闻言立刻把勺子往餐盘里一搁:“我也吃饱了!正好陪你回寝室,顺便去楼下超市买点喝的——冰红茶还是可乐?等下看球肯定渴,总不能指望王少那瓶‘精准投递’的可乐。”她说着冲王少挤了挤眼,筷子在空盘子上敲出轻快的节奏。
我抓起书包往肩上一甩,帆布带子蹭过脖子有点痒,像被羽毛轻轻扫过:“都行,随便买点就行。你们俩慢慢吃,别迟到了。”说着往王少那边瞟了眼,他正把最后一块排骨塞进嘴里,嘴角沾着点琥珀色的酱汁,鼓着腮帮子咀嚼的样子,像只偷吃到糖的猫,眼里还闪着点没心没肺的光。
王少含着食物含糊道:“知道了姐姐,我等下直接去占位置,给你留前排中间的座,视野绝佳。”手在桌下悄悄勾了勾我的手指,指尖带着点饭粒的温热,还有点黏糊糊的酱汁味,“快去吧,别跑太快,当心摔着。”
詹洛轩也抬了头,目光落在我身上,微微颔首,算是应了。他睫毛很长,垂下去时在眼下投出片浅影,倒比平时多了点温和的意思。
孙梦已经拎起书包站在旁边,粉色的书包带子滑到胳膊肘,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甩来甩去,发尾扫过我的手背:“走走走!洛哥王少再见!”
转身时听见王少在身后嘟囔:“买冰的就行,别给她买太甜的,她昨天还说怕胖……”声音不大,像怕被别人听见,却像颗裹着蜜的糖弹,轻轻砸在我后背上,甜丝丝的暖意顺着脊椎往上爬。
走出食堂时,阳光正好晃眼,金闪闪的光点落在视网膜上,像撒了把碎钻,逼得人忍不住眯起眼。热风卷着食堂飘出的饭菜香扑过来,把校服领口吹得鼓起来,孙梦挽着我的胳膊往宿舍楼走,手指在我小臂上轻轻点着,叽叽喳喳地猜着詹洛轩今天会穿几号球衣:“我觉得肯定是个厉害的号码!说不定是23号?像乔丹那样的!”
我嗯嗯啊啊地应着,心里却在盘算:回寝室先换件黑色T恤打底——万一球衣是背心款,总不能空穿;再套条黑色打底裤,比校服裤利索;帆布鞋得换成白色运动鞋,跑起来稳当;最后把这头马尾辫扎成丸子头,用皮筋多缠两圈,保证跳起来都散不了。
“静静你想什么呢?脸都红了。”孙梦突然伸手戳了戳我的脸颊,指尖带着点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冰汽水的凉意,把我从满脑子的换装计划里戳醒了,“眼睛都直了,是不是在想等下洛哥进球会往这边看?我跟你说,他上次打友谊赛,投进绝杀球之后,那眼神可是精准锁定我们这片看台,足足停了两秒呢!”
“不是,”我赶紧偏过头躲开她的手指,耳尖却更烫了,抓起她手里的冰汽水贴在脸上降温,“你记错啦,他哪穿什么号码,”我顿了顿,语气笃定得很,“他一直穿的都是那件黑色战袍,背后就印个烫金的‘洛’字,又简单又扎眼,上次你还说那字比任何号码都帅呢。”
孙梦愣了愣,随即拍了下脑门,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哦对哦!我怎么忘了!就是那件!黑得发亮的料子,背后那个‘洛’字用金线绣的,阳光底下一看,跟镶了光似的!”她拽着我往宿舍楼跑,步子都轻快了,“快快快,回寝室给你找个发带!等下看球激动得跳起来,头发也不会乱——对了,洛哥那件战袍是不是就独一份?我从没见别人穿过。”
“嗯,是他自己找人定做的。”我应着,心里却泛起点别的心思。上次帮他捡落在场边的战袍,指尖碰到布料时,感觉沉甸甸的,不像普通球衣那么薄,后来才知道是加了厚的速干面料,他说这样出汗再多也不会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