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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改编后,主人公最初动机是逐利,这样一来,“违法”的初始驱动力从“绝境求生”降级为“普通经济诉求”,大大削弱了“情法冲突”中对“法”的批判力度。
观众可以同情他,但不会从一开始就觉得“法律在迫害一个无辜的病人”。
哪怕最后路勇被不起诉,但整个过程,路勇依旧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而且因为并不是法院判定的无罪,所以路勇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只能白被关。
而整个过程中“法律差点把一个好人送进监狱”的张力就很难化解。
林枫虽然知道邢艾娜说得没毛病,前世的过审的改编就是这么来的。
但是林枫却不认同,就像宁昊说得,这么一改,内核就变了。
不过,林枫还是示意邢艾娜继续说完。
邢艾娜继续道:“其次,我们不能让剧中的男主跟现实的路勇一样没有道德瑕疵,可以安排他最初以营利为目的卖药,后期才转为赔本救人,强化了人物弧光,弱化了法律批判色彩。
最后,最好通过鲜明的商业元素包装,将现实中的复杂法律争议转化为‘好人对抗制度’的英雄叙事。”
邢艾娜说完了,不单只是林枫抽着烟不说话,连宁昊都皱着眉。
在座的都是混在电影圈多年的老油子,邢艾娜说的这些,大家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完全是对真实事件做了大量“安全化”改编。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邢艾娜为什么这么建议,实在是被逼无奈。
从电影审查的角度,这个真实的故事至少踩中了两个敏感地带:
第一,法律定性存在争议。路勇的行为客观上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关于未经批准进口药品以假药论处的规定,但检方最终认定其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理由是“买方行为不是销售行为”。
第二,这种“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微妙定性,恰恰是审查中最难处理的灰色地带——它涉及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反思空间。
第三,指向药品审批制度和药价问题。路勇案客观上揭示了进口抗癌药价格高昂、病友无力负担的现实困境,以及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的法律困境。
在2015年这样的舆论讨论中,媒体广泛将此事称为“情法冲突”,并将其指向医改议题,甚至有公知直接上升到制度问题。
因此,这类社会批评性内容,在当时的审查环境下极其敏感。
更关键的是,林枫可是知道,等到了今年年底,审核制度会更严,尤其是对于这种题材。
到了年底,《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会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电影剧本分为“一般题材”和“特殊题材”两类。
特殊题材包括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外交、民族、宗教等重大题材的电影剧本,需要送主管部门审查,一般题材则只需将剧本梗概备案。
按照这一分类,路勇案显然妥妥地属于“特殊题材”。
它不仅涉及公检法机关、药品监管制度,甚至可能触及医疗政策等敏感领域,需要前置审查。
而在审查标准中,与法律、司法相关的内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的联合审查。
还是陈芷希开口:“我支持娜娜的改编建议。林导,有了这层改动,电影才能在保留‘药价贵、病人苦’核心社会议题的同时,通过一个‘改过自新的健康人’的叙事框架,通过审查的层层滤网,我们首先要保证作品能拍吧。”
林枫和宁昊对视一眼,没说话。
宁昊拿起林枫放在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递给林枫,自己也拿出一支,没理会邢艾娜的眼神警告,依旧点燃深吸一口。
这做派看的林枫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