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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从沿边偷渡到了咱们这里,仗着会说咱们华夏语,一直也没人注意。他当兵的时候练了一身本事,枪法准,身手好,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你哥说,这人比他们刑警队很多人都专业。”,,
“好家伙,这个两年都没抓到,说明这人真不简单!”方子薇眼神中闪过一丝丝担心,“爸妈,我哥要是回来,你们得告诉他小心点,再说了,全天下又不只有他一个刑警!”
陈阳正在夹菜,手忽然停住了。他的筷子停在半空,一块红烧肉悬在嘴边,但他浑然不觉。
他的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自己刚刚听到方振国的话,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幅画面——那是上一世,方大海跟他喝酒时,说起过这件事。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自己和方大海喝酒,方大海喝多了,掀开衣服,露出肋骨上的三道刀疤。
那刀疤又长又深,像是三条蜈蚣趴在身上,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毛。陈阳当时问他,这是怎么弄的。
方大海灌了一口酒,说:“追一个案子,在长安。那家伙当过兵,棒子那边的,身手了得。”
“我们调查了很久,追了这家伙好几个城市,最后在长安把他抓到了,当时我跟同事去抓他,他伤了我两个同事,还伤了当地几个同行。”
说着,方大海他顿了顿,又灌了一口酒,“本来他都跑了,我在医院照顾同事,下楼去买烟,在食杂店门口碰上他了。”
“那家伙也认出我了,当时真是万幸,这家伙没带枪,拔刀就捅。我跟他搏斗了十几分钟,最后把他按住了。”
方大海拍拍肋骨上的三道伤疤,“三刀,哪一刀偏一寸,我都是生死难料,但老天爷就是这么眷顾我,三刀都扎歪了一寸!”
“能一次在我身上留三道伤疤的,从我做刑警开始到现在,只有他一个。”
陈阳记得当时自己问了一句:“你就不怕?”
方大海笑了,那笑容里有苦涩,也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怕?当时不怕,现在想想后怕。”
“不过,就算当时怕有什么用,我不能退。我退了,他就跑了。他跑了,还会有更多的人被害。”
“我是警察,保一方平安,是我的职责!”
陈阳坐在餐桌前,筷子还停在半空。他的脑子里飞快地转着,两世的记忆交织在一起,让他有些恍惚。他知道,方大海这次去长安,就是追那个案子。
那个案子,就是方大海身上三道刀疤的由来。那一次,老危险了,方大海差点就没命了。
他一边吃着饭一边想着,要不要去一趟长安,帮一帮方大海。
他去了能干什么?他不会抓人,不会搏斗,不会用枪。他去了,只会添乱。但他是重生者,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他知道那个嫌疑人在哪里,知道他会怎么跑,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出现。这些信息,也许能帮上方大海。
随后自己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他这一年都没怎么着家,方子薇虽然没说什么,但每次他出门,她都要送到门口,站在那儿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头。
她不说想他,但他知道她舍不得。好不容易回来几天,又要走?而且,他记得方大海说过,那次虽然危险,但他没有性命之忧。
他只是受了伤,养了几个月就好了。自己还是别去了,好好在江城呆着吧。等方大海回来,请他喝顿酒,听他讲讲那三道刀疤的故事就行了。
想到这里,陈阳将嘴边那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嚼。肉很香,但他吃不出味道。
好巧不巧的是,第二天陈阳正在铺子里坐着,手里端着一杯茶,翻看着一本拍卖图录,电话突然响了。那铃声在安静的铺子里格外刺耳,像是一声惊雷。他拿起电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不由愣了一下——是方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