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天价委托
初春下午,阳光懒洋洋地晒进灵异事件调查事务所的玻璃窗,在积了层薄灰的地板上拖出长长的光斑。方阳四仰八叉躺在旧沙发上刷短视频,脚丫子翘在茶几上,一晃一晃。晓晓和小雅挤在电脑前追韩剧,屏幕蓝光映在脸上。迈克在角落里摆弄着一堆破铜烂铁,叮叮当当。菲菲坐在沙发上,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故事会》。
门就是这时候被推开的,铃铛叮当一响。
进来个男人,五十出头,穿着身剪裁合体的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副金丝眼镜。他没带助理,也没带保镖,就一个人,手里拎着个黑色公文包。但这人往那儿一站,那种“我很有钱”的气场就扑面而来。
“请问,菲菲小姐在吗?”男人开口,声音温和,但有种不容置疑的味道。
菲菲抬起头:“我就是。您哪位?”
男人从西装内袋掏出张名片,双手递过来。名片是黑色哑光质地,上头就两行烫金字:陈守一,守一集团董事长。没电话,没地址,干净得过分。
“我姓陈,陈守一。”男人在菲菲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公文包放在腿边,“有点事情,想委托各位。”
方阳从沙发上坐起来,晓晓暂停了视频,小雅推了推眼镜,迈克停了手里的活儿。事务所里五双眼睛,齐刷刷落在陈守一身上。
“陈先生请说。”菲菲把名片放在桌上。
陈守一打开公文包,拿出个平板电脑,点了几下,调出几张图片。那是些黄土堆,在荒凉的戈壁滩上,形状有点像金字塔,但顶部是平的,有些已经塌了半边。
“传说中的西夏王陵,”陈守一说,手指在屏幕上划动,“在宁夏贺兰山脚下。我对西夏文化,非常感兴趣。”
他顿了顿,推了推眼镜,镜片后头的眼睛里有种异样的光:“这个王朝,很有意思。存在了不到两百年,就被蒙古人灭了。成吉思汗死前留下遗命,要杀光党项人,烧光西夏文字和典籍。蒙古军队攻破中兴府,屠城四十天,男的无论老少,一个不留,女人充做军妓,其实就是性奴,很多人没多久,就被活活玩死了。宫殿、寺庙、典籍,也全被烧了。所以现在关于西夏的资料,特别少,这个王朝,特别神秘。”
他看向菲菲,语气很诚恳:“我找了十几年,就想找到一座还没被发现、没被盗掘过的西夏王陵。不瞒各位,我派过三支探险队进去,花了上千万,但都失败了。最近一支,是三年前,五个人,只回来一个,疯了,现在还在精神病院,整天念叨什么黑佛、唱歌的沙子。”
晓晓听得缩了缩脖子,往小雅身边靠了靠。
“所以陈先生找我们?”菲菲问。
“对,”陈守一点头,“我打听过,你们处理过不少……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有经验,有本事。我要的也不多,不用你们盗墓,不用拿里头任何东西。我只要你们进去,拍些照片。陵墓内部的照片,越详细越好,建筑、壁画、文字、摆设,有什么拍什么。我就想看看,一千年前的西夏,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他伸出两根手指,声音平稳:“两千万。只要你们找到陵墓,只要进去了,拍了照,两千万,现金转账,一次性付清。”
“嘶……”
方阳倒吸一口凉气。晓晓也眼睛瞪得溜圆,小雅敲键盘的手指停了,连迈克都抬起了头。
菲菲没立刻答应。她看着陈守一:“那片区域,具体在哪?”
陈守一在平板上调出一张卫星地图,放大。那是一片广袤的黄色区域,在内蒙古和宁夏、甘肃的交界处,荒漠、戈壁、零星的山包,看不到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
“阿拉善右旗往西,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交界地带,大概这个范围。”他用手在屏幕上画了个圈,范围很大,足有几万平方公里,“具体位置,不知道。我的人三次都没找到。但根据一些零星记载和老牧民的说法,那片荒漠深处,确实有座‘会移动的坟’,大风天,沙子刮走了,坟就露出来。风停了,又盖上了。”
“所以得碰运气?”菲菲问。
“对,碰运气,也靠本事。”陈守一收起平板,“但我相信各位的本事。装备、车辆、补给,你们自己准备,钱我出。我只提供大概区域和这个。”
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砖头似的黑色电话:“卫星电话。进了无人区,只有这个能联系。还有,这是五十万定金。”
一张支票推了过来。数字后头一串零,晃得人眼晕。
菲菲没看支票,看着陈守一的眼睛:“陈先生,您派去的人,疯了一个。那里头,恐怕不干净。”
“我知道,”陈守一很平静,“所以才找你们。两千万,买的不只是照片,也是各位的本事和胆量。当然,如果怕了,现在可以拒绝,定金留下,当交个朋友。”
方阳第一个跳起来:“怕?开什么国际玩笑,小爷我人送外号方大胆!接!必须接!不就是拍几张照片嘛!”
晓晓也兴奋地点头:“就……就是!咱们什么鬼没见过?不都摆平了?”
小雅推了推眼镜:“我们不就干这行的嘛,生意来了,哪有拒绝的道理。”
迈克抱着手臂,沉声说:“车要保养,装备要升级。枪也带上,那地方不太平。”
菲菲沉默了几秒钟,目光扫过四个同伴。方阳跃跃欲试,晓晓兴奋得发抖,小雅眼睛发亮,迈克沉稳点头。
“好,”她拿起支票,拍在桌上,“这活儿,我们接了。”
陈守一笑了,站起身,伸出手:“爽快。预祝各位,马到成功。”
送走陈守一,事务所里炸开了锅。
“两千万!两千万!我的妈呀!”方阳在屋里蹦来蹦去,抓起晓晓转了个圈,“听见没?两千万!咱们又一次发了!”
“放我下来!头晕!可恶的大色狼!”晓晓捶他。
小雅已经打开电脑,手指在键盘上敲出残影:“西夏,1038年建国,1227年被蒙古所灭,享国189年。都城兴庆府,就是现在的银川。蒙古灭夏战争极其残酷,成吉思汗先后六次征伐西夏,最后病逝于军中,遗命秘不发丧,破城后屠城。据《蒙古秘史》记载,‘唐兀惕百姓,其数如林,尽屠之,使其地成荒芜’……”
“说人话!”方阳喊。
“就是说,蒙古人把西夏人杀光了,杀得一个不剩,让那里变成荒地。”小雅推了推眼镜,“所以西夏文明几乎断绝,文字、典籍、建筑,大部分被毁。现在已知的西夏王陵都在贺兰山下,但基本都被盗过或者毁坏了。如果真有一座完好的,只可能在无人区深处,还没被发现。”
晓晓走到墙边,那里贴着一张巨大的中国地图。她指着内蒙古西部和宁夏、甘肃交界处:“这片区域,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交界,地形复杂,有流动沙丘、戈壁、盐碱地,还有古代河道和干涸的湖泊。无人区,没路,没信号,没水源。车进去容易,出来难。一旦迷路或者车坏在半道,基本就是等死。”
“所以咱们得准备充分,”菲菲坐回椅子上,手指敲着桌面,“小雅,继续查资料,所有关于西夏、关于那片区域的资料,正史、野史、传说、怪谈,一个字都别漏。方阳,准备装备,帐篷、睡袋、食物、水、药品、燃料,按无人区生存一个月准备,不,一个半月。迈克,检查车,加油,保养,再买辆皮卡,装装备。枪……也带上。晓晓,你跟我一起,准备些‘特别’的东西。”
“特别的东西?”晓晓眼睛一亮。
菲菲走进里间,抱出个老旧的木箱子。箱子打开,里头是黄符、朱砂、铜钱、红线、铃铛、几把桃木小剑,还有几个贴了符纸的小瓷瓶。
“对付不干净的东西,光有枪不够。”菲菲拿起一张黄符,手指一捻,符纸无风自燃,化作一小撮灰烬,“得多手准备。”
第二章:准备与传说
接下来一周,事务所忙成了菜市场。
小雅把打印出来的资料挂了满满一墙,全是西夏历史、王陵结构、荒漠生存指南,还有各种真假难辨的传说。方阳跑遍了全市的户外店和军品店,帐篷睡袋冲锋衣、压缩干粮自热米饭、净水药片急救包,堆了半个屋子。迈克把事务所那辆兰德酷路泽里里外外检查了三遍,换了新轮胎,加了副油箱,又去搞了辆丰田海拉克斯皮卡,后斗加装了帆布篷和储物架。
枪用事务所保险柜里的,两把枪和四把手枪,还有足够多的子弹。
菲菲和晓晓关在里间,鼓捣那些“特别的东西”。朱砂调成墨,画了厚厚一沓符;铜钱用红线穿成剑;黑狗血混了公鸡冠血和菲菲自己的指尖血,封在小瓷瓶里;还做了几个护身符,里头塞了香灰、符纸和不知名的草药,用红布包着,每人发一个。
“贴身带着,别离身。”菲菲叮嘱,“关键时候能保命。”
第五天晚上,所有人聚在会议室,小雅开始讲解她搜集到的、关于西夏王陵的传说。
投影仪在墙上投出阴森的画面。小雅推了推眼镜,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说明书,但内容却让人头皮发麻。
“传说一,活人殉葬。西夏皇室盛行人殉,皇帝死了,妃子、太监、近侍、工匠,都得陪葬。但有些陵墓,用的是‘活葬’。不是杀死再埋,是把人活生生关进陵墓,封死出口,让他们在里头自生自灭。这些人死前极度痛苦、恐惧、怨恨,怨气凝结不散,容易形成厉鬼或者僵尸。”
晓晓抱紧了怀里的抱枕。
“传说二,黑佛镇墓。西夏信佛,但和中原佛教不同,融合了大量原始苯教和巫术。据说有些王陵里,供奉着‘黑佛’,不是石头刻的,是用殉葬者的骨灰混合特殊材料烧制而成,邪性极重,能吞噬生魂,守护陵墓。之前陈守一提到的,那个疯了的队员一直喊‘黑佛’,可能跟这个有关。”
方阳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传说三,会唱歌的沙子。这个传说流传很广,说在某些特定的西夏遗迹附近,晚上能听到沙子‘唱歌’,声音像女人哭,又像念经,听久了会精神错乱,产生幻觉,最后疯掉。科学解释可能是风蚀地貌产生的特殊风声,但结合其他传说,恐怕没那么简单。”
“传说四,移动的陵墓。这个陈守一也说了,大风天沙子被吹走,陵墓露出;风停沙落,陵墓又被掩埋。所以位置不固定,很难找。但老牧民说,那陵墓不是被风吹出来的,是‘自己’会动,专找活人。”
“传说五,血钥匙。有本残缺的西夏文书记载,说某座王陵的入口,需要‘血钥’才能打开。不是普通的血,必须是特定时辰出生的活人之血,滴在机关上,门才会开。开门的人,会染上诅咒,不得好死。”
小雅说完,关了投影仪。会议室里一片安静,只有空调嗡嗡响。
“所以,”菲菲总结,“我们要找的这座陵墓,如果存在,很可能有活人殉葬的怨灵、邪门的黑佛、致幻的沙子、会移动的入口,还有需要人血才能打开的门。而且进去的人,可能不得好死。”
“听……听着挺刺激。”方阳干笑两声,但笑容有点僵。
“两千万呢。”晓晓小声说,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资料里还提到,蒙古军队屠城时,西夏皇室可能把一批最重要的典籍和宝物,藏进了一座秘密王陵,并用最恶毒的巫术封印。”小雅补充道,“如果这座陵墓就是那座‘秘藏’,里面的凶险,恐怕比传说更甚。”
“再凶险也得去,”迈克检查着手里的步枪,动作熟练地上弹、退弹,“钱都收了。而且,咱们就是干这个的。”
“对!”方阳一拍桌子,又活泛起来,“不就是些鬼啊怪啊,咱们又不是没打过交道!再说了,这回咱们带枪!真要有粽子,给它一梭子,看它还蹦跶不!”
菲菲看着四个同伴。怕吗?肯定怕。但眼里都有光,不是单纯为了钱,还有一种……跃跃欲试。这行干久了,对未知的东西,总有种病态的好奇。
“好,”她站起身,“最后检查装备,明天一早出发。”
第三章:路上的见闻
出发那天,是个难得的晴天。两辆车,白色的兰德酷路泽打头,灰色的海拉克斯跟在后面,装得满满当当,像两头臃肿的怪兽,缓缓驶出城区。
方阳开车,菲菲坐副驾,膝盖上摊着地图和GPS。后座挤着晓晓和小雅,一个抱着一大袋零食,一个抱着笔记本电脑。迈克开海拉克斯,跟在后面。
出了城,上了高速,两边的高楼渐渐变成厂房,又变成农田。开了四、五个小时,景色开始变得荒凉,绿色越来越少,黄色越来越多。天空是那种高远的蓝,没有一丝云彩,太阳明晃晃地挂着,晒得人发晕。
出发第三天,五人正式进入西北。
“这地儿可真够荒的,”方阳握着方向盘,嘴里叼着根烟,“开了半天,连棵树都看不见。”
“这才到哪儿,”菲菲看着窗外,“进了无人区,那才叫真荒凉,几百里不见人烟,连根草都难得。”
中午在一个服务区停车吃饭。饭菜又贵又难吃,但五个人都吃得很香,进了荒漠,想吃口热乎的都难。
下午继续赶路。景色越来越单调,无穷无尽的戈壁滩,偶尔能看到几丛顽强的骆驼刺,在风里摇摇晃晃。天高地阔,一眼望不到头,人显得特别渺小。
傍晚时分,到了计划中的第一个落脚点,一个叫“三道坎”的小镇。名字挺唬人,其实就是沿着公路的几十间破旧平房,有个小加油站,几家旅店和饭馆。
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旅店,叫“迎宾旅社”,名字大气,里头就一栋二层小楼,墙皮斑驳。老板是个黑瘦的中年汉子,话不多,收了钱,递过来三把系着红绳的钥匙。
“二楼,靠里的三间,安静。”老板说完,又补了一句,“几位是来旅游?”
“算是吧,”菲菲说,“拍拍照,看看风景。”
“这地儿有啥风景好看的,”老板咧嘴,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除了沙子就是石头。不过几位要是往西走,可得小心点,再往西一百多里,就进无人区了。那地方邪性,最好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