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子凫水:将人质四肢反绑背后吊起,形如鸭子划水,并在背上加重物,关节极易脱臼断裂,得不到及时治疗,即使侥幸活了下去也会变成残疾人。”
“马掌钉,为防逃跑,竟用长钉或竹签将人质的手掌、脚掌钉在木板墙上或地上。”
“残忍成性的土匪们常以折磨虐待肉票为乐趣,拳打脚踢鞭子抽是家常便饭,还想方设法从肉票身上寻欢作乐。据载,有些匪队把抓来的妇女剥光衣服,赤裸裸躺在地上,土匪们围坐一圈,在其肚皮上打牌赌搏取乐。”
“还有一种“熬鹰”,让肉票围坐在火堆前,轮流传递一种东西或者摇铃,谁如果耽搁了时间就遭受毒打,肉票只得强打精神按土匪的吩咐办,整天整宿不得睡觉,有人实在困得支持不住,便跌进火堆里烧死或烧伤。”
“命运最惨的是家里掏不出钱来,或者赎票期限已过的票主。土匪们必定施淫威,直到将肉票折磨死为止,干脆一点的是砍头活埋枪决,称之为“撕票”。肉票被绑进土匪窝后,无异于进入魔窟,精神受到蹂躏,肉体遭受摧残。即使被赎回家,也常常落下重疾,不久便悲惨地死去。”
““看这段文字都需要心理承受能力,当年亲身经历的人简直是活在十八层地狱。难怪说落入土匪手里生不如死。””
““对这种魔鬼,以前就是太仁慈了。””
““以前看过一个纪实作品叫《碎牙齿》,是成都一个作家采访红军老战士和苏区群众后写出来的,还乡团的虐杀手段残忍残酷,叹为观止,比如把高高的毛竹拉弯,插入人体,然后猛的一放,人就嗖的一声弹上天,削尖的竹头就会从受害者肚皮过喉咙穿出,这时候人还没死受的痛苦可想而知。””
““我尼玛!””
北宋,司马光正于洛阳独乐园中编纂《资治通鉴》,已至唐末五代诸卷,其间酷刑暴行屡见不鲜。然看到天幕所述土匪秧子房和土匪的种种暴行,仍觉触目惊心,搁笔长叹。
司马光对助编范祖禹沉痛言道:“此等名目,闻所未闻,其创意之专用于虐人,令人发指!史载五代酷吏如刘铢、史弘肇辈,有鼠弹筝、定百脉等酷法,然多用于狱讼逼供,虽残忍,尚有目的。”
“而此土匪所为,纯为以虐人为乐,以摧残为戏,以展示其生杀予夺之权。此非人行,乃畜类相嬉!匪类无史可鉴,竟能发明出与历代酷吏相仿之刑,可见人性之恶,一旦脱去礼法教化束缚,所能堕入之深渊,远超圣贤想象。”
他起身,望着园中修竹,试图平息心绪:“修史至此,常感慨于乱世人性之泯灭。然匪类之酷刑,更甚于朝堂之刑狱。因其毫无制约,全凭个人喜怒,且以折磨为常态、为乐事。此非独匪首之罪,亦是整个匪伙在长期暴力环境中,集体心智扭曲、兽性膨胀之结果。”
“治国者,欲防此人间地狱再现,非仅靠严刑峻法于事后,更需以厚重教化于平时,使民知廉耻、守人伦;以公正律法树立规范,使暴虐之行无所容身;以民生安定消解怨戾,使民不轻易堕此魔道。否则,礼崩乐坏之日,便是秧子房遍地重生之时。”
……
“绑票之所以成为旧中国土匪最青睐的“主营业务”,原因很现实:一是风险相对较低,无需像抢劫那样硬碰硬攻打,只需针对单一个体下手;二是成本小,三四个人即可行动,即使绑票失败,也不会造成匪帮自身损失;三是收益可控,绑票勒索钱财要比暴力抢劫钱财容易得多,不需要事先了解财主钱物的藏所情况,可根据肉票价值按质论价。”
“土匪黑话中对不同绑票对象也有形象称呼,由于财主富户有能力替他们的公子闺女付出大量的赎金,如果土匪绑架到一名富家女子,就像抓到了一个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这种行为就叫做“请观音”;如果绑架到一个有钱的男人,就像逮到了一头肥猪,称之为“拉肥猪”;如果绑架到财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
“其中还有所谓“快票”的说法:如果绑的是待字闺中的少女,匪帮有时会允诺“天黑前赎人,保你名节”,以此要挟家属必须在极短时间内付钱,赎金虽比“慢票”低,但回款极快,因为家属深知,一旦过夜,姑娘名节受损,这女的基本上就嫁不出去了,因为婆家不会要这种品相疑似不好的女子。”
“赎金也不限于现大洋,鸦片、粮食、枪支弹药、马匹布匹,均可折价抵偿。赎金数额并无定规,完全看匪帮对票主家底的判断和当时的“市场行情”。”
“根据当年的剿匪实录的数据,山东地区因为沿海,还有德国人和日本人的企业在,所以有不少有钱的买办,所以山东土匪要的赎金就要高一些,据档案记载:“山东土匪抢架勒赎,动辄数万元,少亦数百元。”这个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1917年,山东濮县盐商姜振卿被绑,匪帮开口便是六万银元的天价。同年,巨匪毛思忠攻陷曹县,掳走乡绅杨希儒等六人,家属托人求情,毛思忠竟说:“看你这说情人有点义气,给你个面子,减一万!回去速备两万军费送来,就放人。”其嚣张狠辣、视人命为生意的嘴脸,暴露无遗。”
“当这些地方被各路土匪“精耕细作”到极致时,一个荒诞而残酷的现象出现了:可供勒索的“优质目标”迅速枯竭。富户要么被反复洗劫一空,沦为赤贫;要么举家迁徙,远走他乡;剩下的也无不深沟高垒,戒备森严。”
““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收益可控……绑票完美符合“优质业务”的所有特征,难怪是主营业务。这是把犯罪彻底产业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