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一,军议堂为“公不公开”这事,吵了整整一天。
贺黑虎坚持“关起门打”:“张贵再不对,也是老弟兄。当众扒了裤子打屁股,以后他还做不做人?咱们义军讲的是义气,不是羞辱!”
翻山鹞冷笑:“义气?贺首领的义气,就是纵容贪腐?今日不严惩,明日就有人敢贪四十石、四百石!要我说,不但要公开,还要让各营队长轮流执杖——让打人的也记住,这板子打的是军法!”
孙寡妇左右为难:“打是该打,可……让百姓看,是不是太残忍了?咱们北山不是官府,不搞杀鸡儆猴那一套。”
陈元小声补充:“古语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可也有人说,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这公开与否,关乎治道……”
王五没参与争论,只是默默算账:“一百杖,按军规,需用白蜡棍,棍径二寸。若行刑人手下留情,六十杖可活;若实打实,八十杖必死。张贵四十六岁,有旧伤,恐怕……”
李根柱始终没说话。
他听着每个人的意见,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设立监察哨、推行军法,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震慑?还是为了公正?
若为震慑,公开行刑效果最好——疼痛和耻辱,最能让人记住。若为公正,那就该按律执行,不增不减,不因公开而加重,不因私情而减轻。
可这两者,往往矛盾。
“司正,你说句话。”贺黑虎看向他,“张贵跟了你大半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真要让他当众受辱?”
李根柱抬起眼:“贺首领,若今日贪粮的不是张贵,是翻山首领手下的人,你怎么说?”
贺黑虎一噎。
“若是我手下的人呢?”李根柱继续问,“是该公开,还是该遮掩?”
满堂寂静。
“所以问题不在‘张贵是谁的人’,而在‘他犯了什么事’。”李根柱站起来,“贪没军粮,依律当斩。咱们改判杖一百、苦役三年,已是念旧情、看缘故。但这刑,必须公开。”
“为什么?”孙寡妇问。
“三个理由。”李根柱竖起手指,“第一,要让所有人知道——军法不是儿戏,犯了就要受罚,谁都不例外。第二,要让监察哨知道——他们查出的案子,军议堂会依法办,不会和稀泥。第三……”
他顿了顿,“要让张贵自己知道——他犯的错,他得担。担了,才能重新做人。”
话说到这份上,无人再争。
“那就公开。”贺黑虎咬牙,“但老子有个条件——执杖的人,不能是翻山鹞的人!”
翻山鹞微笑:“可以,我的人不动手。不过贺首领,你的人……下得去手吗?”
最后定下:由孙寡妇从女兵队挑四个女兵执杖——女兵力气相对小,下手有分寸;另从贺黑虎、翻山鹞、李根柱三部各抽一人监刑。陈元宣读判决,王五记录。
行刑地点选在鹰嘴崖校场,允许百姓围观,但六岁以下孩童不得入场。
消息传开,反应各异。
普通士兵百姓大多支持:“该!贪粮的就得严办!咱们饿肚子打仗,他在后面偷粮,打死了都活该!”
但也有老兵私下嘀咕:“张贵也是为老娘……唉,这世道,逼人啊。”
张贵自己在牢里倒平静。侯七去提审时,他说:“侯哨长,我不怨你。是我自己糊涂……就是,就是有个请求。”
“说。”
“行刑那天,能不能……别让我老娘知道?”张贵眼睛红了,“她要是听说我因为偷粮挨打,非气死不可。”
侯七沉默片刻:“你娘在绥德,消息传不过去。”
“那就好,那就好。”张贵喃喃道。
二月初二,清晨。
鹰嘴崖校场上,早早聚了上千人。前排是各营队长,后排是百姓,乌压压一片。校场中央搭了个木台,台上摆着条刑凳,旁边站着四个女兵——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握着白蜡棍,脸色紧绷。
辰时三刻,张贵被押上来。
他换了身干净的囚衣,头发梳过,但脸色惨白。走到台前,他朝军议堂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
陈元上台,展开判决书,声音发颤地念:“粮秣官张贵,贪没军粮四石五斗,依北山军纪第十七条……”
念完,他看向监刑台。
李根柱、贺黑虎、翻山鹞、孙寡妇、王五五人坐在那里,个个面色凝重。
“行刑!”陈元高喊。
四个女兵上前,将张贵按在刑凳上。裤子褪到膝弯,露出瘦骨嶙峋的脊背和臀部——上面还有旧伤疤,是早年打仗留下的。
第一棍落下。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