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天还没亮,延安府四大粮仓外就排起了长龙。
百姓们扶老携幼,背着口袋、挎着篮子,有的甚至推着独轮车。队伍从仓门蜿蜒到街尾,又从街尾拐进小巷,黑压压一片,望不到头。
但秩序出奇地好。
因为冯友德提前做了三件事:第一,按街区划分领粮时段,避免拥挤;第二,每个领粮点设“秩序监督”,由民事司文书生和本地推举的老人共同负责;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告示上写得明明白白:“按实人实口发放,童叟无欺。凡冒领、重领、插队者,取消资格,并罚劳役。”
辰时正(早上七点),开仓。
第一个领粮的是个瞎眼老太,由孙女搀着。登记台后坐着春妮,她接过老太的户牌:“王刘氏,西街三巷七号,家中两口人,对吧?”
老太颤巍巍点头:“对,对……就俺和孙女。”
“按每人一斗,共两斗。”春妮在账册上记下,对旁边喊道,“七号柜,王刘氏,粟米两斗!”
仓库里,石头带着十几个年轻文书,按编号分区管粮。听到喊声,七号柜的文书立刻量出两斗黄澄澄的粟米,倒进老太带来的布袋里。
孙女接过粮袋,掂了掂,忽然哭了:“奶奶,是满的!真是满斗!”
老太摸索着抓了把米,凑到鼻子前闻,老泪纵横:“新米……是新米啊!崇祯四年发赈济,领的是霉米掺沙,吃死过人啊……”
这话引起队伍一阵骚动。有老汉叹气:“那年领赈济,三斗米里淘出半斗石子!”
春妮提高声音:“乡亲们放心!北山开仓,一不掺沙,二不短秤,三不要钱!大伙儿互相监督,有问题的,当场指出来!”
这话像定心丸。队伍安静下来,只听见量米的“哗啦”声和百姓压抑的抽泣声。
发到午时,出了第一桩纠纷。
一个油滑汉子,拿着两块户牌来领粮,说是帮邻居捎带。监督的老人认得他:“赵四,你邻居王瘸子腿断了,咋不自己来?”
赵四支吾:“他……他托我的!”
正好王瘸子的儿子气喘吁吁跑来:“赵四叔!俺爹的户牌咋在你那儿?俺爹说了,粮得自己领!”
真相大白。赵四想冒领。按规矩该取消资格,但春妮看他衣衫褴褛,低声问监督老人:“他家情况怎样?”
老人叹道:“赵四也是苦命人,老娘瘫着,媳妇跟人跑了,有个六岁娃娃。就是爱贪小便宜……”
春妮想了想,对赵四道:“冒领按律该罚。但念你初犯,又是为家里孩子——这样,粮你可以领,但要去城西修墙工地干三天活抵过,管饭。愿意不?”
赵四涨红了脸,最终低头:“愿意……谢姑娘。”
这事传开,百姓更信服了——既讲规矩,又通人情。
发粮现场,还来了个特殊“观众”:被关在囚车里的张知府。
冯友德特意让人把他拉到粮仓对面,让他“看看北山怎么放粮”。张知府起初梗着脖子不看,但听着那一斗斗实实在在的倒粮声,听着百姓的哭声和感谢声,他终于忍不住转头。
他看见一个老汉领到粮后,跪在地上冲仓门磕头;看见妇人把领到的米小心倒进孩子的衣兜;看见半大少年领了粮,飞奔回家,边跑边喊:“娘!有米了!真有米了!”
这些场景,张知府为官七年,从未见过。他主持过三次赈济,每次都是胥吏层层克扣,百姓领到的不是霉米就是半斗。他甚至听过下属得意地汇报:“大人,这次发粮,咱们省下三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