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张天志,眸光如刃:
“我不想再等了。今晚,就得见血。”
张天志听完刑天那番话,目光一凝,重重地点了下头,嗓音低沉却斩钉截铁:“放心,猛犸哥,这事交给我。用不了多久,曹雁君的名字就得从道上除名。”
他弯腰拾起地上那根被踩灭的雪茄,指尖一捻,彻底掐熄,随手搁在桌角。刑天看着他,微微颔首。两人之间无需多言,一个眼神便已千言万语。
张天志转身,拉开门,身影没入夜色,步伐沉稳如猎豹潜行——一场杀局,就此悄然铺开。
……
九龙城寨,芯街右拐,长乐社总部就藏在这片钢筋水泥的迷宫深处。一栋十来层高的旧楼,外墙斑驳,霓虹残影在夜风中闪烁不定。放外面早算地标,可在这城寨里?不过寻常。这里的房子都往天上挤,十几层是标配,每一寸空间都被榨出骨髓里的价值。
“叮咚——”
自动门滑开,一道冷艳身影踏步而出。
曹雁君。
一身黑裙裹身,剪裁利落,像刀锋划过夜幕。脸上面无表情,唇色暗红,眸光如冰,仿佛连空气都在她走近时凝出霜来。她站在那儿,不说话,就已经压住了整条街的气场——一朵绽于废墟的黑色玫瑰,美得危险,刺不可近。
她身后跟着十多个黑衣小弟,个个膀大腰圆,墨镜压眉,帽檐遮眼,腰间鼓鼓囊囊,藏着要命的家伙什。自从曹世杰在医院被人割喉之后,长乐社对她的防护直接拉满。曹世杰?死就死了,道上谁不死人?可曹雁君不一样。她是长乐社的脊梁,一旦倒下,整个社团立马塌一半。
所以现在,她出门一步,必有十余精锐随行,枪在手,人在阵在。就算东星敢正面硬冲,也得先掂量掂量能不能活着撤出来。
可他们不会来的。
蠢人才会硬碰硬。
而此刻,在斜对面一栋废弃商厦的天台之上,一个人影正伏在水泥边缘,如同蛰伏的毒蛇。
张天志。
他半趴着,狙击枪架稳在肩,瞄准镜冷冷锁定楼下那抹黑色身影。腰间别着的小包里,静静躺着几枚寒冰子弹——见血封喉,无声无息,专为取命而生。
没人比他更适合这活。
乌鸦也好,东莞仔也罢,打来打去,始终在外围撕咬,根本摸不到长乐社的心脏。但张天志不同。
他来过这儿。
每一条逃生通道,每一扇隐蔽窗口,每一处视野死角,他闭着眼都能画出地图。所以他知道,这个位置,是死神的最佳观景台。
镜头里,曹雁君抬手看表,动作优雅却透着一丝焦躁。她淡淡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我的车呢?还没备好?”
“君姐,马上到!”身边小弟立刻回应。
话音未落,一辆劳斯莱斯幻影缓缓驶来,车身漆黑如墨,反光都能照出人魂。车门打开,司机一身笔挺西装,下车后恭敬拉开后座门,低头躬身,做了一个标准的请入手势。
“你们跟在后面。”曹雁君轻声下令,脚步不停,直奔豪车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