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司机当场魂飞魄散,双腿发软,一屁股瘫坐在地,双手胡乱撑地往后爬,嘴里哆嗦着,“死……死人了!君姐死了!!”
其余兄弟闻声冲上前,看到地上的画面,一个个面色惨白,冷汗直冒。他们拼死保护的人,就这么无声无息地倒在了自家车门口,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着。
“怎么回事?谁干的?!”有人嘶吼,声音都在抖。
“根本没听见枪声!怎么可能?!”
“快!看看君姐还有没有气!”
一群人围上去,翻眼皮、探鼻息、摸颈动脉……可结果早定——人已经凉透了。脑部贯穿伤,神仙来了也救不活。
“拔枪!都给我拔枪!!”一名兄弟暴喝,双目赤红,“立刻封锁现场!给我把周围所有人查一遍!动手的家伙一定还在附近!”
话音落下,十几道身影迅速散开,枪已上膛,眼神如刀扫视四周。可整条街寂静无声,唯有风吹动衣角,和地上那一滩不断扩大的血泊,无声诉说着刚刚发生的杀戮。
完美的一击,不留痕迹,只留死亡。
另一半小弟训练有素,反应极快。一半人立刻冲向四周警戒,剩下这拨人几乎是同一秒抽出腰间的火器,动作整齐得像刀切过一般。他们迅速围成一圈,背靠背蹲下,脊背绷紧,目光如鹰隼扫荡四野,死死盯住每一处阴影、每一个可能藏人的角落——他们要找出那个干掉曹雁君的凶手,哪怕只是一缕影子。
可再锐利的眼睛,也比不上千米之外伏在天台上的那只猎手。张天志趴在那里,像一头潜伏已久的孤狼,而他们,不过是茫然无措的群羊。
“没人!一个鬼影都没有!”
有人低吼出声,声音里已带了颤,“是狙击枪……绝对是狙击枪!赶紧把君姐抬进去!”
半分钟的搜寻,一无所获。这群人终于意识到——能在这层层护卫中一枪毙命,还能全身而退的,绝不可能是近身搏杀之徒。只有远距离的死亡之眼,才能做到如此干净利落。
话音未落,几人已俯身架起曹雁君尚温的尸身,脚步发疯似的往公司大楼狂奔。一人边跑边掏出手机,手指抖着拨通医院急救电话,语速急得几乎咬舌:“快!派救护车!长乐社的头儿中枪了!”
可此刻谁还顾得上守尸?曹雁君若只是重伤,他们或许还能拼一把义气;但她眉心那枚弹孔太深,血都凝成了黑线,连呼吸的余烬都没留下。她就这么倒下了,堂堂九龙城寨的大姐大,竟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
周围静得可怕,连风都不敢喘。
恐惧,开始在他们骨头缝里爬行。
他们越跑越快,仿佛背后有看不见的枪口还在瞄准。
……
远处天台上,张天志缓缓收起枪管,嘴角勾起一丝冷意。“活该。”他低声吐出两个字,像是给这场落幕献上的唯一悼词,“敢动猛犸哥的人,这就是代价。”
透过瞄准镜,他早已看清那一瞬间——子弹穿透颅骨,曹雁君的身体微微一震,随即软倒,生命像被掐灭的烛火,悄无声息。目标确认击杀,任务完成。
至于那些乱窜的小喽啰?不值得浪费一颗子弹。
他动作麻利地捡起弹壳塞进口袋,反手将狙击枪拆解,精准装入早已准备好的大提琴箱。咔哒一声合上锁扣,顺手戴上墨镜,压低鸭舌帽檐,脸上伪装的流浪歌手妆容毫无破绽。转身那一刻,他就从死神变成了街头卖唱的浪人,步伐沉稳地走下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