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说工期要半年,你猜怎么着?”
陈静渊将佛珠放在桌上,抬起手,在桌面上一拍,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模仿着某个败家子的豪气。
“一根金条。掌柜的说老师傅手脚慢,他又拍一根。掌柜的说纹样逾制,要杀头的,他一口气拍了十根。”
陈静渊顿了顿,继续说:“十二根小黄鱼,明晃晃地堆在柜面上,把那老掌柜的魂儿都快晃出来了......”
陈墨瞳低着头,一言不发,但一股热气从脖颈直冲上脸颊,耳根烫得吓人。
她的脑海里,那名为“侧写”的天赋不受控制地发动了。
眼前不再是雅致的暖阁,而是大栅栏里那间古旧的锦绣坊。
空气里飘着布料和樟脑丸的味道,路明非就站在柜台前。
他把金条一根根拍在桌上,动作笨拙又嚣张,活脱脱一个刚进城的土财主。
然后她“看”见路明非跟掌柜比划着尺寸,脸上一本正经,手在空中笨拙地画着弧线。
“她大概……这么高,腰很细,大概……这么一握?”
他虚虚地比了一个圈,然后自己先脸红了,赶紧把手揣回兜里,清了清嗓子掩饰窘迫。
“总之,要最好的,最华丽的,要让她穿上的时候,全天下的女人都嫉妒她。”
画面、声音、甚至是路明非当时心里那点小得意和藏不住的紧张,都洪水般涌进陈墨瞳的脑子里。
这个笨蛋。
这个傻子。
这个……无可救药的白痴。
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胸腔里却有什么东西在疯狂地膨胀、发酵,酸酸甜甜,涨得她心口发慌。
那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誓言,只是一份笨拙又奢侈的心意,可这份心意滚烫得能把人灼伤。
“那小子,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呢。”
陈静渊慢悠悠地端起茶杯,“你是打算现在就回去,揪着他的耳朵,骂他败家呢?还是……”
她停下来,留白的部分充满了恶作剧般的引诱。
陈墨瞳抬起头,脸颊的绯红还未褪去,但她已经冷静下来。
她端起自己的茶杯,轻轻吹了吹浮在水面的茶叶。
然后,一抹狡黠的弧度在她脸上绽开。
她没说话,但陈静渊“看”到了。
“年轻真好啊,”陈静渊感叹着,从袖中取出一件东西,放在桌上,推到陈墨瞳面前。
那是一块玉,通体血红,没有一丝杂色,在暖阁温润的灯火下,流转着生命般的光泽。
玉佩被雕成一片枫叶的形状,脉络分明,边缘锋利。
“祖上传下来的东西。”
陈静渊的手指轻轻拂过血玉的表面。
“它很配你。拿着吧,就当……我这个没尽过责任的高祖母,提前送你的嫁妆。”
“嫁妆”两个字,说得轻描淡写,却重如千钧。
陈墨瞳离开陈府时,北京城已是暮色四合。
风雪更大了,铅灰色的天幕下,雪花卷着寒风,扑在脸上刀割似的疼。
陈家的马车在巷口等着她,车夫披着厚厚的蓑衣,在风里缩成一团。
她没有立刻上车,而是站在陈家那两尊血眼石狮前,久久地凝望着这座吞噬了陈家数代女人的深宅。
她握着怀里那块温热的血玉,玉的温度透过衣料,源源不断地传到掌心。
她想起路明非在锦绣坊里那副傻样,想起他在六旗游乐园为她燃起的漫天烟火,想起他在哈雷摩托的后座上,迎着风声对她大喊“做我女朋友吧”。
那个大男孩,总是用最笨拙的方式,做着最浪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