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凄厉的锣声和侥幸逃生漕兵那魂飞魄散的哭喊,惊动了钱塘县北境靠近运河的几个村落,消息如同长了翅膀,迅速飞向了钱塘县衙。
值夜的衙役不敢怠慢,连夜叫醒了已然安歇的钱塘县知县——吴有德。
吴有德年近五旬,在知县任上已蹉跎多年,为人最是圆滑谨慎,深谙“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为官之道。
闻听辖区运河段发生如此重大事件,且涉及漕军和巨额官盐,他惊得从床上一跃而起,冷汗瞬间湿透了中衣。
但他很快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出事的是漕军杭州前卫的运盐船队,属于军队和漕运系统,并非寻常民间劫案。
按照职权划分,地方行政主要负责民政治安,这等涉及军队运输的大案,追查主力理应是漕军自身、卫所乃至上级的兵备道、按察司。
他一个小小的知县,贸然深入,不仅力有未逮,更容易惹上一身腥臊,稍有不慎,便是“处置不力”、“越权行事”的罪名。
心思电转间,吴有德已然有了决断。
他立刻吩咐心腹师爷和班头:“立刻派人,快马加鞭,分头去往两个地方!”
“第一,漕运总督衙门驻杭州的分署,禀报漕军船队于我县北境运河段出事!”
“第二,杭州前卫卫指挥使司,通知他们,他们的人出事了,速派人来!”
至于他自己?
他精明地对师爷道:“备轿,点齐三班衙役、仵作、书办,再带上些疗伤药物和干粮清水,我们……去现场‘维持秩序’,‘安抚伤者’,‘保护现场’,等候漕军的上官们前来!”
他特意在“维持秩序”、“安抚伤者”、“保护现场”这几个词上加了重音。
师爷心领神会,这是要摆出积极姿态,但又绝不越雷池一步,把烫手山芋稳稳地端在手里,等正主儿来接手。
于是,当吴有德带着大队人马,举着火把赶到事发河段时,天色已近黎明。
眼前的惨状令他触目惊心:
数艘漕船还在冒着缕缕黑烟,有的半沉在水中,河面上漂浮着杂物和泡得发白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焦糊与血腥的混合气味。
幸存的漕兵大多带伤,惊魂未定地瘫坐在岸边,瑟瑟发抖。
吴有德强忍不适,立刻指挥衙役们将伤员集中到地势较高处,简单包扎,分发干粮清水,又派水性好的差役下河打捞还能辨认的尸体。
他本人则一脸沉痛地慰问伤者,言辞恳切,姿态做足,但关于贼匪详情、战斗过程、损失几何,他一概不问,只反复强调:
“诸位将士受苦了!本官已急报上官,漕运衙门和卫指挥使司的大人们即刻便到!定会为诸位做主!”
他的任务,就是“看住”现场和这些人,等待。
这一等,就等到了第二天近午时分。
两拨人马几乎同时抵达。
一方是浙省漕运把总潘大用,代表漕运系统;
另一方是杭州前卫的卫漕指挥使马彪,代表卫所军事系统。
两人皆是脸色铁青,眼带血丝,显然一夜未眠。
吴有德连忙上前,将现场情况、自己已做的“安抚工作”简要汇报,姿态放得极低,言语中将“漕军兄弟遇难”、“下官听闻心痛如绞”、“然职权所限,不敢擅专,特急报两位大人”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
潘大用和马彪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这知县还算懂事”的赞许。
出了这等泼天大案,最怕的就是地方官不懂事,胡乱插手,或者为了政绩抢功瞎报,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吴有德这番“积极但不越权”的做法,正合他们心意。
“有劳吴知县了。”潘大用微微颔首,语气缓和了些。
“吴知县处置得当。”马彪也点了点头。
两人不再多言,立刻开始实地勘查,并分头提审那些幸存下来的、军阶稍高的漕兵。
随着询问的深入,潘大用和马彪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五千引官盐被劫!价值二十万两!
漕兵死伤过百!十艘漕船损毁!
贼首是太湖巨寇“翻江龙”!四品巅峰修为!
每一条信息,都像一记重锤,砸得两人心头滴血,眼前发黑。
这要是如实上报上去……
护卫不力,致使巨额官盐被劫,官兵死伤惨重——按《大明律》和朝廷惯例,他这个漕运把总和卫漕指挥使,轻则革职查办,重则下狱问罪,甚至可能掉脑袋!
背后的靠山都未必保得住他们!
恐慌之后,一个更加大胆、也更加危险的念头,在两人几乎同时疲惫而焦虑的心中滋生出来。
再次屏退左右,只留最心腹的师爷和亲兵,潘大用与马彪进行了密谈。
“马兄,此事……绝不能如实上报!”潘大用压低声音,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马彪脸色变幻,咬牙道:“潘兄的意思是……”
“狂风!夜航遇狂风!漕船操控不及,相互碰撞,以致倾覆沉没!官盐尽没,官兵殉职!”潘大用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此乃天灾,非人力可抗!我辈虽有失察之过,但罪责……轻得多!”
马彪眼神一亮,随即又担忧道:“那些尸体上的刀伤箭伤……”
“泡了一夜的水,尸体肿胀,伤痕模糊难辨!”潘大用的师爷在一旁阴恻恻地插嘴,“打捞时‘不慎’碰撞,或在搬运中‘意外’造成二次损伤,也属常情。只要仵作那边……”
“仵作是县衙的人。”马彪看向潘大用。
潘大用深吸一口气:“吴有德是个聪明人。在他辖地出‘劫案’,他治安考评必是下下,若是‘天灾’……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只要我们统一口径,许他些好处,他不会不识抬举。”
两人迅速达成一致。
将事件定性为“夜遇狂风,漕船相撞沉没”的天灾事故!隐瞒被劫真相!
计议已定,两人将吴有德请来,屏退旁人。
潘大用率先开口,语气沉重:“吴知县,经本官与马指挥使初步查验,并询问幸存兵士,昨夜之事……唉,实乃天有不测风云。”
“船队夜航,突遇罕见狂风,水流湍急,漕船庞大笨重,操控不及,以致相互碰撞,接连倾覆沉没。”
“官盐尽没于水,众多忠勇将士……亦不幸殉职。此实乃天灾,非人力所能预抗啊!”
马彪在一旁补充,一脸痛心疾首:“正是!本官已严厉训斥带队千户张恺所属,平日操练不精,遇变处置失措!”
“然天威难测,事已至此,唯有抚恤伤亡,追查管理疏忽之责,并上报朝廷,请求减免损失罪责。”
吴有德何等精明,一听就明白了。
这是要把“劫案”变成“事故”,把“人祸”推给“天灾”!
他心中飞快权衡:
在自己地盘上出惊天劫案,自己这个知县绝对难逃“教化不力、治安不靖”的考语,升迁无望,还可能被问责。
但若是“天灾”……
虽然也有“境内出事”的晦气,但责任就轻多了,甚至可以博个“处置得当、抚恤有力”的名声。
更何况,漕运和卫所系统的人情,可不是轻易能得的。
他立刻露出一脸“恍然大悟”兼“深表同情”的表情,拱手道:
“原来如此!下官昨夜见那现场惨状,便觉心惊,寻常贼匪岂有如此手段?原来竟是遭了风灾!天威难测,天威难测啊!两位大人明察秋毫,下官佩服!不知下官该如何配合?”
见吴有德如此上道,潘大用和马彪心中一定。
潘大用道:“有劳吴知县,组织仵作、巡检,对现场进行‘详细’查验,记录伤亡人数、货物损失情况,并妥善打捞、安置殉职将士遗体。至于查验文书和初步详文嘛……”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吴有德。
吴有德心领神会:“下官明白!定当据实……嗯,据两位大人查明之‘实情’记录。”
“重点突出‘夜遇狂风’、‘漕船相撞沉没’之不可抗力,至于遗体伤痕……水中浸泡碰撞,难免复杂,下官会嘱咐仵作仔细分辨,以‘溺水窒息、碰撞外伤’为主因记录。”
“好!吴知县果然干练!”马彪赞了一句,与潘大用交换了一个满意的眼神。
三方就此达成默契。
接下来,钱塘县的衙役、仵作、巡检开始“正式”勘查现场。
仵作在查验那些明显带有刀伤箭创的尸体时,要么记录为“船只碎裂时被木刺铁钉所伤”,要么含糊记为“落水后与沉船杂物碰撞所致”。
巡检的报告中,对岸边可能留下的贼匪足迹、丢弃的杂物视而不见,只强调风灾后的凌乱。
吴有德亲自坐镇,很快形成了一份“初步详文”。
公文开篇便强调“某年某月某日夜,漕运船队于本县北境运河段,突遇罕见狂风,浪急流湍”;
接着描述“漕船庞大,操控不及,相互剧烈碰撞,致数船倾覆,余船受损严重”,然后汇报“官盐五千引尽没于水,押运官兵某某等一百一十六人殉职,伤者某某等七人”;
最后引用《大明律·户律》中关于漕运损失的条款,将事件核心定性为“天灾非人力可抗”,并提及地方已全力组织打捞、安置、抚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