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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我的“告状精”同桌(1/2)

告别沉重的回忆,时间又回到了2008年8月18日谷子的婚礼后,小花饺子馆的碰杯声还没完全耳中散去,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老妈从被窝里薅起来,去参加一个远房表叔家的孩子的满月酒。坐在喧闹的酒席上,看着周围一圈不太认识的亲戚,听着大人们聊着家长里短、育儿经、还有谁家孩子又考了第一名……我的思绪忍不住又飘回了昨天,飘回了我们那帮疯疯癫癫却又感情铁瓷的发小中间,进而又飘回了更远的地方——那个充斥着粉笔灰、打闹声和“告状声”的石油子弟小学教室。

尤其是,我想起了我的小学同桌们。如果非要给我的小学同桌生涯定个性,那大概就是一部《小矮个男生的悲催血泪史》外加《论与“告状精”同桌的自我修养》。

众所周知,小学排座位,基本遵循一条铁律——按身高。残酷得像自然界食物链的排序。那些长得高、发育早的幸运儿,永远霸占着教室后几排的“风水宝地”,那里天高皇帝远,是传纸条、看小人书、偷吃零食的“法外之地”。而像我这样,小时候长得慢,像个没发育完全的豆芽菜似的男生,就只能被“发配”到教室的最前沿——第一排。

第一排是什么概念?那是老师的“重点关照区”,是粉笔灰的“重灾区”,是连上课抠个鼻子都会被老师看得一清二楚的“透明地带”。这还不算最惨的,最惨的是,跟你同桌的,必然也是全班最矮的那几个……女生。

在我漫长的(感觉上的)小学第一排生涯中,我曾与多位女同学“共享”过一张课桌。她们风格各异,但大多有一个共同点:眼里揉不得沙子,尤其揉不得我这点“沙子”。她们仿佛被老师赋予了一项神圣的使命——监视并汇报我的一举一动。

张雪和姗姗是其中的“异类”,是黑暗中的两盏明灯。

张雪有点“大智若愚”,她对同学们都很友善,大家都喜欢这个安静的女同学,我们一起玩游戏她也不矫情,她还很专注于自己的世界,写了一手好看的毛笔字,可以用秀外慧中来形容,跟在做同桌很舒服,那时我俩同桌只要我不发出太大动静,不影响她看书写字,她基本对我采取“无视”政策。我和她俩做同桌时,度过了相对和平、甚至有点温馨的岁月。

而姗姗,更是我们班一个特殊的存在。她是我们班主任刘老师的亲生女儿,这个身份让她在班里天然带着一层“光环”,或者说,一层无形的“屏障”。很多同学对她既亲近又带着点小心翼翼的敬畏,不太敢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地疯闹,更不敢说些老师可能不爱听的“小秘密”,生怕一不留神就通过她“上传”到刘老师那里去了。

但我心里清楚,姗姗的特别,绝不仅仅因为她是老师的女儿。她继承了她妈妈的聪慧,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心地。她有一种超越年龄的善良和通透,眼神干净又明亮,看事情有自己的准绳。她从不仗着身份搞特殊,也从不利用这层关系去“监听”或“打小报告”。相反,她懂得分寸,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对同学们那些无伤大雅的小秘密、小调皮,她总是抱以理解的一笑,守口如瓶。我甚至觉得,有时候她比我们更懂得保护同学之间那种脆弱的信任感。她就像班级里一个安静而可靠的中立地带,我知道她绝不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更不会出卖朋友来换取什么。她的善良是骨子里的,是一种不需要张扬就能让人感到安心的温暖。所以,尽管大家有时会因为她妈妈是老师而稍有顾忌,但内心深处,都是喜欢并且信任这个聪明又善良的女孩的。

但好景不长。老师很快发现,和我同桌后,姗姗的成绩似乎有点下滑(天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老跟她讲笑话分散了她注意力,或者纯粹是巧合),刘老师可能也想着避嫌,不愿意让人觉得自己女儿跟我这个“调皮鬼”坐一起有什么特殊照顾。于是,老师做出了一个“英明”的决定:给我安排一个“能管得住我”的同桌。

就这样,李玲,闪亮登场。

李玲同学,身高与我不相上下,戴着一副大大的、圆圆的眼镜,梳着西瓜太郎的头型,永远坐得笔直,像一棵挺拔的小松树。她的成绩很好,是老师眼中的“乖宝宝”,同时也是……“告状专业户”。

她的眼睛,就像两台高精度雷达,全天候、无死角地扫描着我的行为。我上课走神,她轻轻咳嗽一声以示警告;我课本底下藏了本《七龙珠》,她立马用眼神进行“死亡凝视”;我忍不住和后面的同学说句悄悄话,她立刻……举手。

“老师,小宇上课说话。”

“老师,小宇看课外书。”

“老师,小宇拿我的橡皮不还。”(天地良心,我就是借来用一下!)

“老师,小宇在桌子底下抖腿,影响我写字。”……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我那点鸡毛蒜皮的小动作,在她那里都是足以“上达天听”的重大违纪事件。我那原本就憋屈的第一排生活,因为李玲的出现,变得更是水深火热、暗无天日。我时常觉得,她上辈子可能是个御史言官,专司弹劾之职,而我这颗“朝廷蛀虫”,就是她重点打击的对象。

而我们之间矛盾的巅峰,爆发在学习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之后。

那篇课文写得真好啊!迅哥儿小时候的乐园让我们心驰神往,而他在书桌上刻下一个“早”字以自勉的故事,更是瞬间击中了我们这群模仿能力极强、表现欲旺盛的小学生的心!

这太酷了!太有范儿了!太有文化了!

于是,一股模仿鲁迅先生、在课桌上刻“早”字的风潮,如同野火春风,迅速席卷了我们班,当然,我们还是知道深浅的,明事理的,知道课桌是公共财物,不能真像刻碑文那样大刀阔斧。所以,大家普遍采用了一种“温柔”的方式——拿圆规尖、或者小铅笔刀,轻轻地、浅浅地,在桌子角落划出个“早”字的痕迹。那痕迹很浅,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它的存在,仿佛那是一个神秘的、激励自己的暗号。

我也不能免俗。在一个阳光明媚(且李玲去办公室交作业)的课间,我怀着一种近乎虔诚的心情,掏出我的铁皮文具盒里的圆规,找准了我课桌右下角一块看起来比较“顺眼”的桌面,屏住呼吸,开始我的“创作”。

我划得极其小心,力度轻得像在给蚊子挠痒痒,生怕划深了被老师发现。与其说是“刻”,不如说是“蹭”。几分钟后,一个极其抽象、线条歪歪扭扭、但在我眼中无比神圣的“早”字,诞生了!我满意地端详着它,心里默念:“代环宇,从此以后,你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早起、早读、早写作业,成为一个勤奋好学的人!”(虽然这个念头通常只能维持到放学)。

然而,我忽略了一个致命的存在——我的同桌,“人形暴走告状机”,李玲同学。

她回到座位,那双雷达般的眼睛习惯性地一扫,立刻就捕捉到了我桌上那新鲜出炉的、几乎与木头纹理融为一体的“杰作”。

她推了推她那眼镜,镜片上闪过一道犀利的光,眉头微微蹙起,像发现了重大案情。

“小宇,”她声音不大,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严肃,“你在桌子上乱写乱画。”

我心里一虚,但嘴上还强撑着:“没……没有啊!你看错了,那是木头本身的纹路!”

“不可能,”她斩钉截铁,伸出她那根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食指,精准地指向那个“早”字,“这就是你刚划的!我看见了!”

“你血口喷人!”我开始了苍白无力的狡辩。

她冷哼一声,不再理我,但那眼神分明在说:“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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