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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这么贵吗?”
200万美刀,按现在的汇率那得1200多万人民币。
就只是个改编权?这都够他拍两部《爱1》了。
“要是不值钱,人家干嘛说你抄袭?
人会干没有收益的事吗?
或许有,但也只是少数。”
“您怎么会想起来买这个?是打算翻拍吗?”
心里有了底,韦正也有闲心和沈易聊点题外话。
“或许吧!”
要不是方勉,沈易怎么会买这玩意,当然,要是当初韦正同意他投资,他或许会买。
至于翻拍,上哪去找像《爱情公寓》里主创这么优秀的年轻演员呢?
长相标致,演技还在线。
沈易印象中年轻演员好像断层了,演一些仙侠古偶还行,情景喜剧,太难为他们了。
“不提这个事了,韦导,咱们还是聊聊怎么合作吧。”
“您说怎么合作?”
“前几天我看了大结局,后面应该还有续作吧。
既然这样,我就以改编权入股,参与后续的创作,而且,资金我也可以提供。
只要你答应,授权合同马上就可以和你签,你们现在的舆论危机自然也就不再是问题。”
这个方案也是这几天沈易想到的,好好的IP毁了多可惜。
“沈总,我就是个导演,这个事我说了也不算,不过原则上我肯定是支持的。
这样,我把您这份文件复制一份,拿回去给制片公司看看,行不行?
我一定极力促成这次合作。”
韦正显然没有想到沈易做得如此绝,直接把改编权给买了。
他之前想的是,让沈易给版权方联络一下,出个声明什么的,或者对于他们采用的片段给个授权也行。
花个几十万了不起了,哪能想到这玩意得上千万了!
这可是超出他的权限了。
韦正的想法不得不说有一些天真,如果可以这么做,版权也就不值钱了。
而且这种事,也不可能谈下来,改编这种事从来都是出售全剧翻拍权,从来不存在零售这种模式。
“可以。”
韦正的说法,沈易可以理解,目前国内的版权意识还是太过薄弱,尤其是文娱方面,主要是这玩意不像那些科技专利,抄袭的门槛可以说是没有,加上维权困难,共同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
韦正带着复印件,回到了公司。
他所谓的制片方其实就是他自己任职的公司,只不过,他不是股东,大事还得他的搭档,汪远来拿主意。
“谈得怎么样?”
汪远递过来一杯水,问道。
“有希望!”
韦正喝了一口水后说道。
“什么叫有希望?
快说怎么回事。”
韦正将和沈易的谈话复述了一遍。
汪远听完也是和韦正一样的表情。
“长见识了!”
“长见识了吧?
我今天也是才知道,原来版权这玩意可以这么值钱。”
韦正仰天长叹,他现在后悔的事就是第一部和第二部的版权没有拿到手里。
不过,也就是想想,当时他们根本没有与投资方讨价还价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