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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沈总说的,你同不同意?”
“要是不同意会怎样?”
汪远问道。
“要是没有这档子事还好,可现在出事了,人家手里还有版权,从法律上来说,咱们也是侵犯了沈总的权益。
沈总你应该知道,那可不是个能吃亏的人,宋诅德的下场,还要我提醒你吗?”
韦正今天算是没有和沈易白聊。
“行,我同意。”
汪远深思熟虑之后,还是点头同意了,形势比人强。
外界的舆论压力本来就对他们不利,要是再得罪沈易这么一个从各方面都碾压他们的敌人,他都不敢想后果。
“行,我给沈总打电话。”
说服了汪远,韦正不由松了口气。
他就担心汪远硬刚,那样《爱情公寓》这个系列算是毁了。
得到沈易的许可后,韦正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发布了一条微博,表示对于侵权国外剧集的问题,未来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条微博一出,立刻又引起了广泛的猜测,网友都在猜测具体是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8月11日,韦正带着汪远还有公司的法务来到了米哈游。
“沈总,这位是公司的创始人,兼《爱情公寓》的编剧,制片人汪远。”
互相认识之后,沈易直接开门见山。
“汪总,看来是想好了?”
“形势比人强。
要是我们不妥协,沈总,《爱情公寓》系列是不是有下架整改的风险?”
汪远试探地说道。
“不排除这个可能。”
舆论一起,被人盯上了。
汪远心道果然如此。
“好,我签,包括您说的投资意向,我也认可。”
既然反抗不了,那就享受吧!
想通了之后的汪远,也不再纠结,再一个,有沈易这种实力雄厚的投资商,以后也不需要费劲巴拉去拉什么赞助了。
他难道喜欢在电视剧里插广告吗?没有哪个创作者会喜欢的。
“合同在哪?”
“呐。”
汪远拿到合同,看了一下标题,抬头看了眼沈易:
“沈总,没有拿错合同吧?
怎么是资产转让合同?”
汪远快速看了一遍,发现合同内容竟然是《爱情公寓3》的全部财产著作权,剧本著作权,以及后续开发权利的买卖。
“汪总,你先别急。
这份合同你看看。”
沈易又递过去一份合同,赫然是收购联凡的合同。
联凡,也就是一开始找汪远,韦正拍广告的公司,本来是拍广告,结果给拍成了电视剧。
这也是沈易之前一直拖着,要解决的另外一件事。
他派人去湾湾直接找到联凡的母公司,斥资4000万,打包收购了联凡。
其《爱1》《爱2》,以及授权给韦正、汪远的《续集开发授权声明》,自然都到了他的名下。
不过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联凡与高格签订的授权协议,太过简陋。
没有授权费、授权期限,这也是后来两家公司翻脸的原因。
高格靠着爱情公寓这个IP吃的满嘴流油,联凡却一分钱红利也没有分到。
联凡不懂,沈易懂啊!
他能给别人做嫁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