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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顺军的一支精锐游骑。
自从李自成在襄阳称王,立下军规,将襄京一带的百姓定为大顺子民,严禁纵兵劫掠。这道军令对那些打家劫舍惯了的流寇老兵来说,比套在脖子上的枷锁还难受。
这支游骑原本的任务,是深入大别山余脉,追查张献忠主力的行踪。
山里转了五六天,张献忠的毛都没摸到,干粮倒吃下去大半。手底下的老兵怨声载道,一肚子邪火没处发泄。
副手凑到小将马前,指了指东面顺流而下的河道。
“将军,往下走十几里,过了那片浅滩,就是南直隶庐州府的地盘。”副手压着嗓音,“弟兄们提议,庐州不是咱们大顺的地方。那边的百姓不归顺王管。咱们何不顺道下去,抢几家大户,捞一笔油水再回营交差?”
小将摸着下巴上扎手的胡茬,舔了舔发干的嘴唇。
他也手痒。当流贼当了七八年,突然让他讲规矩,骨子里的那股野性根本压不住。大别山里全是穷山恶水,庐州可是富得流油的江淮地界。
“前头探路的兄弟回来了没有?”小将问。
话音刚落,前方树林里钻出两骑轻骑,顺着山坡快速奔来。
先前探路的斥候在小将跟前勒马,翻身落地。
“报将军!摸清楚了。”斥候喘着粗气,“前头五里,河道转弯的那片下坡地,驻扎着一队人马。大约六七百人。”
小将眉头皱起,手按在刀柄上:“官军?”
“看不出路数。”斥候摇摇头,“没打军旗,没穿大明的红色号衣。全是一身灰黑色的棉布褂子。”
“有重甲?骑兵还是步卒?”
“全是步卒,两条腿站在泥地里。没看见一个披甲的,连顶铁盔都没有。”斥候回忆着看到的画面,语气带着几分轻蔑,“弟兄们摸到高处看过了,那帮人手里拿的不是长枪大刀,倒像是一根根烧火棍。就排着方块阵,搁太阳底下站着发呆。”
副手听完,脸色变了变。
“将军。”副手凑近些,“事出反常。六七百号人,不穿号衣不披甲,手里拿着棍子在荒郊野外列阵,透着邪气。庐州现在归那个活阎王顾长平管。这帮人说不定是他的暗哨。咱们就三百人,还是绕路回去吧,别惹麻烦。”
小将转过头,上下打量着副手,突然嗤笑出声。
“你这胆子,被张献忠吓破了?”小将一口浓痰吐在地上,“六七百个连甲都没有的步卒,算什么兵?穿一身粗布衣裳,拿着棍子,充其量就是庐州地主家养的护院乡勇,跑出来充门面的。”
小将拔出半截钢刀,雪亮的刀身在树荫下泛着寒光。
“咱们是老营的精骑!”小将咬着牙,眼底透出嗜血的凶光,“三百骑兵,对上六七百个没穿甲的步卒。这就是一块送到嘴边的肥肉!一个冲锋,半个时辰就能把他们全踩成肉泥。”
副手还想再劝,小将一把推开他。
“传令下去!”小将压低声音,语气狠厉,“全体下马,换备用战马。把马肚带勒紧,刀出鞘。半炷香后,顺着河道往下冲。”
三百老营骑兵无声地翻身下马。
解开驮着辎重的马匹,换上一直牵着养足了体力的主力战马。战刀纷纷出鞘,布条绑紧刀柄与手腕,防止劈砍时脱手。
这套动作,他们在中原的战场上重复过成百上千次。对付没有重型拒马和长枪阵的步兵,轻甲骑兵的俯冲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