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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烟被河谷的穿堂风吹散。刺鼻的硫磺味混着血腥气,在下坡地上空盘旋。
泥地里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三百骑兵,三轮排枪打完,还能在泥水里喘气的,剩下不到四十个。
战马目标极大,死得更为透彻。半两重的铅弹砸在马腹和前胸上,直接撕开拳头大小的血洞。断了腿的战马在血泊里扑腾,发出嘶哑的嘶鸣,马蹄刨起大片带血的泥浆。
陈千志倒提着指挥刀,踩着浸透血水的泥泞往前走。靴底拔出来,带起粘稠的拉扯声。
“辅兵上前,补刀!”陈千志下令。
两百名辅兵拎着长矛和短刀,从阵列后方涌出,走向满地哀嚎的战场。遇到还在喘气的大顺军,直接长矛贯穿咽喉。
“退膛,清管。”各班班长口令声此起彼伏。
方阵里,五百名直属火枪营的新兵拔出通条,裹上麻布,在发烫的枪管里来回抽送,清理残留的火药渣。
动作机械、统一。这是实战后的铁律,火药残渣一旦堵塞,下一枪就会炸膛。
新兵们的脸上溅了血,那是百步外战马摔倒时崩过来的血沫。没人去擦。
他们亲眼见证了这场单方面的屠戮,对规则和手中铁管子的狂热盲从,取代了最初的慌乱。只要服从鼓点,那些不可一世的重甲骑兵就像割麦子一样倒下。
陈千志没有沉浸在胜利里。打死几百个流贼不是火枪营出城的目的,拿活人测试新式燧发枪的实战数据,才是核心任务。
“皮尺,竹筹,下场拉线。”陈千志打了个手势。
几十名辅兵拿着丈量工具,开始在布满尸体的战场上拉网。
一连的文书拿着厚厚的记事本,跟在陈千志身后。
“报营长。”一名班长从前方跑过来,踩着一具死马的脖颈,“一百步的刻度线,留下的尸首有四十二具。铅弹打穿了外层棉甲,嵌在里层,入肉半寸,大多不致死。死的多是战马。”
陈千志走到百步线,用刀尖挑开一具尸体的甲片,看着变形的铅弹。
“往里走。”陈千志大步迈向尸体最密集的地段。
“八十步。”班长指着地上一排重叠的尸骸,“这里倒下的人最多,有一百三十六具。铅弹的穿透力极强,直接贯穿两层棉甲,卡在骨头里。不少人是被前排倒下的战马绊倒,压断了脖子。”
陈千志在记事本上画下一道横线。
新式燧发枪的杀伤数据出来了。百步距离内具备有效杀伤,但滑膛枪的弹道散布过大,铅弹飘得厉害。
极限的最佳射击距离,死死卡在八十步。在这个距离上,三排线列步兵齐射的火力网最为密集,留下的尸体比百步距离多出三倍。
只要把敌人放进八十步,排队枪毙的战术就能发挥出毁灭性的破坏力。这组带着血腥味的数据送回庐州,足够朱徽婠重新排布线列步兵的齐射鼓点。
“营长,捞到一条大鱼。”两名辅兵拖着一个人走过来,重重扔在陈千志脚边。
正是那个领头的小将。这人命大,身上挨了三颗铅弹,左臂、大腿和右肩各中一枪,全避开了致命要害。他躺在泥水里,胸口因落马导致嘴里大口往外呕着血沫,眼神里透着难以掩饰的惊悸。
那不是被刀枪砍出来的惊悸。作为在死人堆里滚出来的老营兵,他不怕肉搏。他崩溃的是,自己连敌人的脸都没看清,身边的三百精骑就在几阵白烟里化作了肉泥。
陈千志蹲下身,刀尖从泥水里挑起小将腰间的号牌。黄铜铸造,做工精良,正面刻着一个斗大的“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