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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养过一条流浪狗,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瘦得皮包骨。那条狗特别听话,你让它坐它就坐,让它趴它就趴,从来不乱叫,从来不咬人。邻居都说这狗真乖。后来我才明白,它不是乖,是怕。它怕我不要它了,怕自己又回到垃圾堆里去。所以它拼命地讨好我,拼命地表现得。
阿七和那条狗一样。不,比那条狗更可悲——因为狗不会思考,而阿七会。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没有选择。
画像上的阿七看着我,眼神沉静。七岁的他和二十七岁的他,眼神几乎没有变化。二十年了,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因为他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把所有情绪藏起来。
是我教他的。
不是用言语教的,是用环境教的。在我身边,不需要情绪,只需要服从。不需要想法,只需要执行。不需要自我,只需要忠诚。
二十年。我用二十年把一个七岁的孩子变成了一把完美的刀。
然后这把刀告诉我——它不想当刀了。
陛下养我二十年,我报了二十年。
报了。他用的是字,不是字。报恩的报,不是偿还的还。这两个字的区别很微妙——是被动的,是欠了债要还;是主动的,是受了恩要报。
他不觉得自己欠我的。他觉得自己是在报恩。
而现在,恩报完了。
门外传来王福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像是怕惊动什么:万岁爷,陈将军又来了,说有要事禀报……
让他走。
万岁爷,您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龙体要紧啊……
朕说了让他走!
门外安静了。安静得能听到走廊里的风声,呜呜的,像是有人在远处低声哭泣。
我低下头,继续看着画像。
画像上的阿七,左手的烧疤清晰可见。那块疤我看了二十年,每次看到都会想——这孩子小时候受了多少苦。我以为我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温暖,给了他一切。
但我给他的不是家,是牢笼。一个镀了金的、看起来很温暖的牢笼。
朕亲手养大的孩子。我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像是在说梦话,朕亲手把他逼走了。
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我的眼眶热了一下。但没有流泪。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流过泪了。皇帝不能流泪,征服者不能流泪,一个五十七岁的老人不能流泪。
但我的心在流泪。
我把画像一张一张地收起来,放回匣子里,把匣子放回书架最高层的角落。手指碰到书架顶层的灰尘,灰扑扑的,粘在指尖上,搓了搓才搓掉。
然后我站起来,走到门前,打开了门。
门闩拉开的声音很响,哐当一声,像是什么东西碎了。
王福跪在门外,脸上全是泪。
去叫陈九来。我说,声音沙哑但平静,朕要议事。
王福愣了一下,然后连连点头,爬起来小跑着去了。他的脚步声啪嗒啪嗒的,急促而凌乱,在走廊里回荡。
我站在门口,看着走廊尽头的阳光。
五月的阳光很好,暖洋洋的,照在身上像是被人轻轻拥抱了一下。
阿七走了。但仗还要打。
我不能因为失去了一个人就停下来。我身后还有千千万万的人在等着我。
但我会记住阿七。记住那个七岁的、左手有烧疤的、眼神沉静的孩子。
记住我亲手养大他,又亲手把他逼走了。
这是我欠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