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回城那天,是个大晴天。
哥哥李军开着他那辆旧面包车,把一家人从乡下接回了城。乐乐在后座睡了一路,口水淌了嫂子一肩膀。妈没跟来——她说城里住不惯,还是老宅待着舒坦。
梁彪坐在副驾上,一路没吭声。
他不是不想说话。
是他还没习惯这副身子,一个姑娘家的身子,一副空荡荡、没有胳膊的身子。
六个世界了,头一回,他连自己的身子,都使唤不明白。
回了家,第一件难事,就来了。
他想上厕所。
梁彪挪进洗手间,走到马桶前头,脚跟还没站稳……
他愣住了。
他现在,是个女的。
站着嘘嘘?不行。
更难的是裤子。他习惯性地想抬手去解,胳膊一抬,才想起自己没手。
梁彪愣了两秒。
最后,他只能背靠着墙,用脚趾一点一点去勾那点裤腰,勾了半天,勾得满头是汗,才连蹭带蹭地弄下来。
那滋味,说不出的怪。
他认命地掀开马桶盖,笨手笨脚地,坐了下去。
梁彪蹲在里头,脸都憋红了。
他这辈子,六个世界,头一回知道,尿个尿,还得这样着。
出来的时候,他扶着门框,心里头就一个念头: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宿主,”系统幽幽开口,“你这句话,跟原主说的一模一样。”
“……”
梁彪噎了一下,没接话。
是啊,他也觉得好难。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学着用脚活。
刷牙,用脚趾夹住牙刷;
洗脸,用脚把毛巾从架子上勾下来;
渴了,用脚夹起杯子,脚腕稳稳一提,送到嘴边。
原主这双脚,是真的灵活。
脚趾又长又有劲,关节比常人粗了一圈,夹起东西来,比手还稳。
梁彪坐在床边,用脚趾夹起一颗花生,“啪”地一声,剥开了。
他盯着那两只脚,看了半天。
心里嘀咕:雀氏牛笔。这双脚,比他前世的手都好使。
“那是,”系统接了句,“人家练了三年。”
梁彪没理它。
不过他心里明白了一件事:原主那个姑娘,比他想得要有韧性。
还有换衣裳。
原主的衣柜里,是几件宽松的T恤和家居服。梁彪用脚扒拉了半天,挑出一件套头的。
套头,也不容易。
他把衣服铺在腿上,脑袋一点点往里钻,两只空袖子甩在身子两侧,像两条没用的尾巴。
折腾了十来分钟,他总算把自己套了进去,出了一身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忽然试着把“我叫李念”这四个字,在嘴里念叨了一遍。
念了三遍,还是别扭。
“宿主,”系统说,“念叨啥呢?”
“我在念名字。”梁彪道,“念顺了,我就是她。”
“那念顺了吗?”
“……没有,第一次当女人,没适应啊。”
“老铁,没事,慢慢来。”
“............”
下午,他试着给自己找点事做。
原主的手机里,有个打字的兼职群。他加进去,接了单,用脚趾戳着屏幕,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敲了一下午,挣了三块二。
钱不多。可他盯着那个“三块二”,心里头,忽然踏实了那么一下。
他还能干活。
没手,也还能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