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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胡搅蛮缠?”张伟嘲讽道:“我看是你们检察院在拿法律当儿戏!”
“公诉人,你是不是活在真空里?你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了金钱、为了报复、为了一时之气而进行诬告、诈骗、撒谎的人多了去了吗?”
“因为感情纠纷,分手后反咬一口,诬告对方强奸的案例,还少吗?”
“因为经济纠纷,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逼迫对方就范的,不存在吗?”
“甚至就是单纯的谎言!有些人就是可以为了自已的利益,面不改色地编造出另一个版本的故事!这些血淋淋的现实,你作为一名公诉人,会不知道?”
张伟猛地转身,面向审判席,声音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请公诉人记住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在本案中,无论是报案人李静,还是被告人郑龙,他们双方都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利益相关方!”
“李静的口供,是为了证明自已受害!”
“郑龙的口供,是为了证明自已无辜!”
“他们的证词从法律地位上来说,是平等的!都存在为了自身利益而夸大、隐瞒甚至歪曲事实的可能性!”
张伟摊开双手,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鄙夷。
“所以,将其中一方——报案人的主观陈述奉为圣旨,却将另一方——被告人的辩解斥为谎言!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公平正义最无情的嘲讽!”
郑致远脸色阴沉,坐在公诉席上如坐针毡。
张伟说的这些话,他何尝不知道?
他和李静非亲非故,没拿过人家一分钱好处。
他和李静,郑龙任何一方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按理来说他应该中立公正!
但是他就这么水灵灵地站在李静一方。
为什么?
因为在这个社会,柿子要挑软的捏!
谁是软柿子?
不是看起来柔弱的女性,而是那些被社会道德要求必须坚强、必须大度的男性!
科技时代,男女体力上的那点差异早就不值一提了。
但在社会的刻板印象里,女性依然是天然的弱势群体。
保护弱势,就是最稳妥的政治正确。
放在基层执法里,这套逻辑屡试不爽。
遇到纠纷,只要女方或者老人拉下脸皮去闹、去哭诉。
执法单位为了息事宁人,往往会向有理的一方施压,逼迫他们让步和解。
为什么?
因为弱势群体闹事,那叫维权。
要是把人家抓了,舆论怎么看?领导怎么想?
但换成男人去闹?
一次给你解释,两次给你警告,三次直接按寻衅滋事拘留!
这不是某个人造成的,是整个社会刻板印象造就的!
女人委屈是正常,男人那叫矫情!
当初李静三天两头跑派出所、跑检察院。
每次来都哭得梨花带雨,一副受尽天大委屈、随时要寻短见的模样。
这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检察院收了黑钱,欺负一个小姑娘维权无门呢。
所以,为了平息麻烦,也为了迎合那种保护弱势的惯性。
他们直接无视了证据的残缺,强行提起了公诉。
其实在郑致远的预想中,面对证据如此残缺的案子,法院大概率会和稀泥,给郑龙判个缓刑。
强奸罪名成立,但不用坐牢,女方出了气,男方也没真进去,双方皆大欢喜。
只是他没想到,扶县法院竟然真的把事情做绝了,直接给郑龙判了六年实刑!
虽然有些出乎意料,但也算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