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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男女双方打官司,男方就算有理也得退三分!
就像交通事故里,电动车闯红灯,鬼探头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飞。
哪怕机动车再有理,交警和法官还是会判机动车赔钱。
因为电动车是弱势,因为机动车有保险。
法律是公平的,但执行法律的是人。
是人就有情感倾向!会主观!会偏袒!会权衡利弊!
郑致远强撑着站起身,试图挽回公诉方的颓势。
“审判长!”
“不论口供如何,郑龙和李静确实发生了关系!”
“这一事实在双方的口供中都有明确阐述,这是确定无疑的客观事实!”
张伟眼珠子转了转,直接翻了个白眼。
“所以呢?”
“你的意思是,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公诉人,你和你老婆是纯爱战士吗?”
“你家孩子是充话费送的?”
“还是说,你也强奸了你老婆?”
庭审直播间的弹幕瞬间爆炸。
【卧槽!张伟这张嘴太毒了!】
【哈哈哈哈!纯爱战士笑死我了!】
【张律师好骂!发生关系=强奸,这逻辑简直绝了!】
【照这公诉人的说法,全天下的夫妻都在互相强奸!】
【楼上错了,男的叫强奸,女的叫强制猥亵,刑期都不一样!】
【干得漂亮!对付这种流氓逻辑,就得用流氓话术!】
郑致远黑着脸,咬牙切齿地反驳。
“我当然是在我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才发生的关系!”
“这和本案毫无关联!”
“本案中,双方虽然是订婚同居。”
“但男女朋友不代表性同意!”
“订婚不代表性同意!”
“就算结婚,也不代表性同意!”
“郑龙绝不能因为订婚,就想当然地默认李静同意发生关系!”
郑致远越说语速越快,“我知道张律师接下来会说什么。”
“你会说这是小两口的情趣,会拿郑龙口供里那句‘我是你未婚妻,你想怎样就怎样’来反驳。”
“但是!”
“刚刚张律师自已也强调了,郑龙和李静都是利益相关方,他们的主观口供无法完全采信!”
“所以,我们只能剥离主观色彩,去寻找双方口供中的共同客观事实!”
郑致远竖起两根手指。
“第一,双方均承认发生了关系。”
“第二,双方均提及了,李静当时有过推诿的动作!”
“这两点,是可以通过双方口供互相印证的!”
“而推诿动作,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拒绝!”
“这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的铁证!”
“至于其他的所谓情趣和娇嗔,全都是无从考证的主观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