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宣主张废除所有非刑、酷刑,只保留五刑,且明确刑具规格、用刑限度。这又引发争议。
刑部老郎中周奎道:“裴尚书仁心,然有些悍匪巨恶,不用重刑,岂能震慑?况乱世用重典,方今天下初定,若刑罚过宽,恐生乱象。”
公孙胜冷笑:“周郎中可曾见过凌迟?犯人要割三千六百刀,三日方死。刽子手刀法好的,能让人看到自己内脏。此等刑罚,是震慑,还是虐杀?”
“对恶人,何必仁慈!”
“今日对恶人虐杀,明日酷吏便可对良民用刑!”
正争执,殿外忽传:“陛下驾到!”
林冲一身常服,步入馆中。众人慌忙跪迎。林冲摆手示意起身,走到案前,拿起刚拟的刑律草案。
看了片刻,他问:“凌迟、腰斩、枭首,可曾规定适用何罪?”
周奎忙道:“回陛下,前宋之制,谋反、大逆、杀人父母等十恶重罪,可用此刑。”
“那实际呢?”
“实际……地方官吏,往往滥用。”
林冲放下草案,环视众人:“朕少年时,在沧州牢城营,见过一名囚犯。他原是庄户,因地主强占其田,争执中误杀地主之子。按律当斩,然知县受了地主贿赂,判凌迟。行刑那日,沧州百姓万人空巷去看。刽子手割了二百余刀,那人惨叫一日一夜方死。”
殿中死寂。林冲的声音平静,却字字如刀:“你们猜,百姓看了是何反应?是觉得‘恶有恶报’,还是觉得‘官府残忍’?是更守法,还是更畏官如虎?”
无人敢答。
“废除所有非刑、酷刑。”林冲下令,“五刑之外,不得另设刑罚。笞杖之数,不得过百;徒刑最长,不得过十年;流刑最远,不得过三千里。死刑只保留斩、绞二种,需三司会审,报朕亲批,方可执行。”
顿了顿,他补充道:“另设‘劳役刑’,轻罪者可服劳役抵刑——修路、治河、垦荒,以工代刑。既惩其罪,又利于国。”
裴宣激动跪倒:“陛下仁德,天下苍生之福!”
天统三年,八月,律法馆发生一件震动朝野的事。
修律已近尾声,各编草案陆续呈报。这日,吴用正在审阅吏律编,忽见“官吏考成”一章中,赫然列有一条:
“凡官吏贪墨,计赃定罪。一两以下,杖二十;一两至十两,杖四十;十两至五十两,杖六十、徒一年;五十两至百两,杖八十、徒三年;百两至五百两,杖一百、流三千里;五百两以上,斩。”
这比前宋“赃满三贯徒一年,二十贯绞”的律条,严苛了何止十倍!
吴用皱眉,召来吏律主笔陈东:“陈大人,此条是否过严?百两即流,五百两即斩,恐官吏惊惧,不敢任事。”
陈东肃然道:“丞相,前宋之亡,始于吏治败坏。蔡京、高俅之流,贪墨何止千万?若早用重典,何至于此!陛下尝言:‘治国先治吏,治吏用重典。’下官以为,此条正合圣意。”
吴用仍觉不妥,但见陈东坚持,便道:“既如此,将此条单列,明日朝会,请圣裁。”
翌日朝会,此条果然引发轩然大波。
以张所为首的实务派激烈反对:“百两即流,五百两即斩?诸位大人,如今七品知县,年俸不过百两。若严格按此,天下州县,大半可流可斩!这还如何治事?”
陈东针锋相对:“正因俸薄,才需重典!若觉俸薄,可请加俸,而非纵容贪墨!且律条明载‘计赃定罪’,你若不贪,便是一文不取,与律何干?”
“水至清则无鱼!”
“宁可无鱼,不可污浊!”
双方各执一词,朝堂几乎要打起来。最后,所有人看向御座。
林冲已沉默良久。此时缓缓开口:“朕说个故事。当年在梁山,有一头领叫时迁,擅偷盗。上山前,他偷一户富商,得银五十两。按当时律法,该杖六十、徒一年。然那富商买通官府,反诬他抢劫,判斩刑。是晁盖哥哥救下他,方上梁山。”
他看着众臣:“若按新律,时迁偷五十两,该杖八十、徒三年。重吗?重。但至少,不会冤他抢劫,判他斩首。而若那富商行贿,官吏受贿,按新律,行贿受贿同罪。富商行贿五十两,杖八十、徒三年;官吏受贿五十两,同样杖八十、徒三年。诸位觉得,如此判罚,那富商还敢行贿吗?那官吏还敢受贿吗?”
殿中寂静。林冲继续道:“朕知此条严苛。然诸卿想过没有——为何前宋官吏俸薄?因国库之银,大半被蔡京、高俅之流贪墨了!若吏治清明,国库丰盈,朕第一个给百官加俸。但在此之前,重典治贪,势在必行。”
他站起身,斩钉截铁:“此条,准。但加一款:凡举告贪墨,查实者,赏赃银之半。朕要让贪官污吏知道,他们贪的每一两银子,都可能变成悬在头顶的利剑!”
“陛下圣明!”陈东等清流激动跪拜。
张所等虽仍有顾虑,但也只能躬身:“臣等遵旨。”
天统四年,三月初三,历时一年又两个月的《启明律》终于修成。
全律共九编、五百八十条、七万余字。从总则到分则,从实体到程序,从刑事到民事,从陆地到海洋,涵盖国政民生方方面面。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律中明确写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疑罪从无”等原则,开千古未有之先河。
颁布大典定在三月十五,恰是林冲登基三周年之日。
是日,宣德门前再聚万民。九座丈许高的石碑立在城楼之下,上刻《启明律》全文。碑以青石凿成,字填金漆,在春日阳光下熠熠生辉。
林冲亲临,焚香告天,而后朗声宣诵《颁律诏》: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故圣人制礼以导民,立法以绳违。然法有良莠,制有古今。前朝旧律,沿用百年,积弊丛生。或轻重失宜,或繁简不当,或漏洞百出,或苛酷过甚。致使良善含冤,奸恶逍遥,吏治败坏,民生日艰。”
“朕承天命,开创新朝,夙夜忧勤,思革其弊。今集群贤之智,采万民之意,历时一载,重修律典。定名《启明》,寄望开清明之世,立公正之法。”
“此律之要,首在平等。王子庶人,同罪同罚;贵贱贫富,一视同仁。次在公正,罚当其罪,不纵不枉;宽严相济,恩威并施。三在简明,去繁就简,使民易知;条文清晰,令吏易行。”
“自今日起,《启明律》颁行天下。各州各县,需刻石公布,使民共见。官吏百姓,皆需遵行。有敢玩法、坏法、曲法者,严惩不贷!”
“望天下臣民,共遵此律,共护此律。则纲纪振而国本固,法令行而天下治。朕与万民,共享太平!”
诏毕,礼炮九响。早已等候的刻工上前,为九座律碑揭幕。金漆大字在阳光下闪耀,百姓们涌上前观看,识字者高声诵读,不识字者侧耳倾听。
“快看这条:‘凡杀人者,死。但争斗中,非有意杀人,减一等。’这比从前动不动就抵命公道多了!”
“这条好:‘田产买卖,需立契报官。强买强卖,田归原主,价没官府。’看那些恶霸还敢强占民田!”
“哟,这条了不得:‘夫殴妻,与常人同罪。妻告夫,官府需受理。’以后婆娘挨打,也能告官了!”
“海商这条详尽,抽解、护航、遇盗理赔,都写明白了……”
议论声、赞叹声、叫好声,响成一片。许多老人泪流满面——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详尽、如此公道的律法。
人群外,茶楼二楼雅间,几个前朝遗老默默看着这一幕。
“真颁行了……”一人喃喃。
“五百两即斩,这朝堂,要血流成河了。”另一人冷笑。
“未必。”最后一人摇头,指着楼下欢呼的百姓,“你看他们。这律法,得民心啊。”
是啊,得民心。这或许就是新朝与旧朝最大的不同。
是夜,皇宫。
林冲站在观星台上,俯瞰着灯火通明的开封城。吴用侍立在侧,轻声禀报:“陛下,今日大典后,各州县八百里加急来报,皆已收到律文刻本。按旨,一月内需刻石立碑,三月内需宣讲周知。”
“好。”林冲点头,忽然问,“吴先生,你说这《启明律》,真能带来清明之世吗?”
吴用沉吟片刻:“法虽善,需人行之。然有好法,胜于无法。至少,百姓有了凭据,贪官有了忌惮,天下有了规矩。这,便是开端。”
“是啊,开端。”林冲望着星空,“万事开头难。但既然开了头,便要走下去。传旨:自明年起,设‘明法科’,专考律法,中者入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朕要这天下,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法。”
“臣,遵旨。”